财政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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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8月,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苍马办事处设财粮科,科内设金库、田赋
征收处和地方税征收处,各区设财粮助理员。1942年,银行代理了金库。冬,财粮科改称财
政科, 增设粮食科,区设财政助理员。1943年4月,财政科、粮食科合并为财粮科。秋,税
收从财粮科分出,划归滨海专署工商局临(沂)郯(城)支局。1945年底成立临沂沭支局,税收
工作由其管理。1947年下半年分财粮科为财政科和粮食局。1948年成立临沂县税务局,负责
临沂、临沭两县税收。1949年春,税务、财政机构合并为财政科,科内设财政股和税征股。
税征股辖白旄、李庄、岌山、大兴、蛟龙、夏庄6个稽征所。各区设财政助理员。
1950年6月财政、税务分设,成立税务局和财政科。1956年3月,临沭县建制撤销。1961
年8月,临沭县建制恢复,设财政科。配备财政干部6人,区助理员11人。1962年下半年设税
务局,下辖11处税务所。至1963年底,共有税务职工52人。1967年1月,财政、税务、物价、
财贸管理机构合并,称财贸组。1968年冬,成立财税金融物价委员会。1972年上半年,该委
员会撤销,成立财政金融局,管理财政、税务、银行工作。1973年下半年该局撤销,成立财
政税务局。 下辖财政所、税务所各13处。1983年1月,分设财政、税务局。1985年,全县共
有20个财政所,15个税务所;有财政职工51人,税务职工123人。
自1940年人民政权建立至建国,全县财政经济工作的重点,一是努力减轻人民负担,发
展生产,通过普查土地,以累进率计征公粮等办法使各阶层负担日趋合理;二是紧缩地方开
支, 粮食大调动,财政大集中,保证军需,支援前线。这期间,县内粮赋年征收在800万斤
至1000万斤之间。筹款仅1940年即直接拨给主力军军费30063元。1946年,临沭县3次征收田
赋,按时超额完成。是年冬,运粮300万斤支援前线。
1942年,县政府明令废除一切不合理的苛捐杂税,革除一切积弊。并逐步建立合理的税
收制度,调整负担,修改税率,采取压缩田赋收入、增加贸易收入的方针,实行商、工、贸、
税统一管理,建立烟酒专卖制度,整理盐槽。
1950年1月31日政务院公布《全国税收实施要则》 ,全国统一了税政,建立了新税制。
1958年,全国改革工商税制,简化了税种,改进了征税办法。1973年,进一步改革工商统一
税,对其他税制也作了必要的修改。1983年1月1日,县内试行增值税。6月1日,实行第一步
利改税。 9月27日,实行对个体商贩和部分商业企业征收零售环节的工商税,由商业批发部
门代扣代缴。1984年10月1日,实行第二步利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