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油料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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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是山东省花生生产重点县之一。油脂油料征购和粮食统购同时进行。1953年11月,
政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其主要内容是:在农村实行油脂油料
的计划收购(简称统购);在油料集中产区,单独规定油料统购任务,与粮食统购任务同时下
达,一同收购。山东省政府又作了若干具体规定。
一、花生
实行包购任务一定几年不变,当年任务(包括超购)一年一定,增产增购多留,减产减购
少留和超购加价奖励。具体统购办法是,以农户或生产队为单位,留足种子(每亩30—50斤),
油料(每人8—12斤) ,定下包购任务。完成定购任务还有剩余,国家加价50%收购剩余部分
的80%。其再余的20%,由农户或生产队自行决定,或留作自己的食用油,或议价卖给国家,
或按超购加价卖给国家。
油料集中产区, 除按种植面积,国家每亩售给25斤化肥外,每交售100斤大花生米奖售
化肥55斤;交售100斤小花生米,奖售化肥45斤;交售油脂按小花生米奖售标准折算。
收购时油脂油料兼收,每交100斤花生米可返回花生饼48斤;售油脂38斤顶交花生米100
斤。向国家交售油料时有20%不返回生饼。
在油料集中产区,每人平均交售40至50斤花生米,要保证其口粮不低于360斤;每超交1
斤花生米增加2斤口粮, 但口粮最高标准不得超过500斤。生产队口粮不到360斤的由国家予
以补足。
二、油菜籽
种植单位留下种子(每亩2斤) 、食油(每人3—5斤)后,其余部分国家统购80%,收购时
一律按统购价加价50%。 每交售100斤油菜籽奖售化肥50斤,并按实际出饼率将饼返回生产
单位。
三、芝麻
国家每收购100斤芝麻, 除奖售小麦、化肥各100斤外,全部按统购加价50%收购。
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党在油脂油料收购上的政策,自1953年起,全县每年油脂油料收购任务
大多能超额完成。
临沭县油脂油料收购状况,建国前无统计资料,1950年一1985年的状况可见表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