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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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重要的集镇有石门、蛟龙、曹庄、南古、韩村、太兴等。

石门 位于县城南22公里处,马陵山东麓,板(泉)阿(湖)与石(门)古(龙港)公路交汇处。
石门河由西向东从镇中穿过。 1985年, 有4个居民点、751户,3300人。地属丘陵,有耕地
4791亩,主产花生、地瓜、小麦、杂粮等。历五、十逢集。为鲁南苏北重镇之一。
石门历史悠久。据《中国地图集》标注,北宋时石门已置镇。镇上王姓居民来此居住已
历24世。《郯城县志》记载:石门“众山环翠,巨石坪开,青椒两壁,夹立成门”,故名。
相传春秋时,孔子的学生子路登临马陵山,东望沧海,归途遇雨,夜宿石门。《郯城县志》
亦称石门为“子路宿处”。“石门夜雨”遂成为儒林佳话,清乾隆二十八年重修《郯城县志》,
作为郯城八景之一予以记载。
1941年, 石门隶于海陵县,1953年划入,一直是乡、区、公社驻地。1984年5月建镇,
有石门西街、石门中街、石门前街、石门后街4个居民委员会。
镇上设有税务所、银行营业所、信用社、粮油管理所、县医院石门分院、邮电支局、供
销社、中学、中心小学等单位,分布在中心大街(原板阿路)两侧,镇党委、政府设在中心大
街北端西侧。
镇上工业企业有铁木业厂、榨油厂、粮食加工厂、食品加工厂、木器厂等。

蛟龙 位于县城东10公里处.西傍龙潭水库,背靠济(南)新(浦)公路,交通方便。中心
街由西向东与济(南)新(浦)公路交叉。1985年,有3个居民点,987户,4046人,5775亩耕地,
主产花生、小麦、玉米、地瓜等。农历二、七逢集。
镇西1公里处, 有一弯曲的土龙坝,坝西有一小河随坝弯曲盘绕,形若游龙,得名蛟龙
湾。后坝下小河形成一较大的水潭,人称“蛟龙卧潭”,故称龙潭,以后习称蛟龙汪。明朝
初年, 奉、 白、 邓诸姓在此散居, 后聚集在土龙坝东立村定居。胡姓居民于明弘治年间
(1400-1505)迁此,现镇上居民以胡姓为多。
蛟龙在1940年前,隶于临沂县第五区。1940年10月,置蛟龙区抗日民主政府,为区政府
驻班地。中共山东分局、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部都曾驻在这里。1956年临沭县撤销后,改属莒
南, 为公社驻地。1961年8月划回。1984年5月称镇,有蛟龙前街、蛟龙中街、蛟龙后3个居
民委员会。镇党委、政府设在中心街东端北侧。
镇上设有供销社、粮油管理所、银行营业所、食品站、兽医站、卫生院、中学、小学、
广播放大站、农具厂等单位。

曹庄 位于县城西南16公里处,岌山北麓,南(坛) 文(家埠) 公路由北而南纵穿镇中。
1985年, 有两个居民点,786户,3287人,4274亩耕地,土地肥沃,主产小麦、地瓜、花生
等。农历四、九逢集。
曹庄历史悠久。唐代即有曹、夏、禹、汤四姓居民聚居,后吴姓居民迁此。因曹姓居民
祖先最早定居于此,故名曹庄。现居民以吴姓为多。
曹庄古属郯城地。1940年前,为郯城县第六区所辖。1940年l0月,为岌山区抗日民主政
府驻地。1956年3月归属郯城县,为区公所和公社驻地,1961年8月划回,仍为公社、区政府
驻地。1984年5月称镇,有曹庄东街、曹庄西街2个居民委员会,镇党委、政府设在镇南端中
心街东。
镇上设有供销社、银行营业所、粮油管理所、县医院曹庄分院、中学、小学、邮电支局、
信用社、税务所、水泥厂、砖瓦厂、重晶石矿、冷藏厂、烟花厂、水泥预制品厂、面粉加工
厂、条编厂等企事业单位。

南古 位于县城西南9公里处,沭河东岸,为临(沭镇) 南(古)和白(旄)南(古)公路的终
点。1985年,有居民点1个,397户,1657人,耕地l651亩,地属平原,土地肥沃。以产小麦、
玉米、杂粮为主。农历三、八逢集。
许姓居民最早迁此立村,后吴姓于明洪武初年迁入。因村靠沭河,汛期沭河堤常被洪水
鼓开,形成水患,由许氏倡导,用木桩筑堤,时称许庄寨,后改称难鼓庄,尔后演义为南古
庄。
南古古属郯地。 1940年前,为国民党郯城县政府第二办事处驻地。1940年1月解放,属
抗日民主政府郯东北办事处第七区辖。 同年10月隶于古贺区。1944年2月划归岌山区。1956
年临沭县撤消后,改属郯城县,为南古公社驻地。1961年8月复归临沭县。1962年属夏庄区。
1969年复置公社, 为公社驻地。1984年5月建镇,有南古街居民委员会。镇党委、政府设在
中心街西首南侧。
镇上设有供销社、银行营业所、粮油管理所、税务所、文化站、中学、小学、卫生院、
果菜脱水厂、农具厂、水泥预制品厂、砖瓦厂、面粉加工厂等企事业单院。

韩村 位于县城北l 3公里处,石柱山以南,饭(泉)阿(湖)和白(旄)唐(岭)公路相交处。
韩村河自东向西横穿镇中。1985年,有1个居民点,340户,1419人,2079亩耕地.以产花生、
小麦、玉米、地瓜为主。农历三、八逢集。
镇上韩、贾、孙3姓居民祖先于明初迁此立村,故村名韩贾孙,后演化成韩家村。
1940年前,韩村地属临沂县第五区。1941年6月.属沭水县苍山区辖。1945年10月划入,
仍为苍山区管辖。 1953年置第九区,为区政府驻地。1956年3月划归莒南县,为公社驻地,
1961年8月,复归临沭县,仍为公社驻地。1984年5月置镇,有韩村街居民委员会。镇党委、
政府设在韩村河南岸板(泉)阿(湖)路西。
镇上设有供销社、卫生院、兽医站、银行营业所、信用社、邮电支局、中学、小学、粮
油管理所、条编厂、皮革制品厂等企事业单位。

大兴 位于县城东南18公里处,新沭河北岸,东傍石梁河水库。原为鲁南苏北重镇之一。
1956年划分为3个村。 1985年,3个村共有886户,3912人,3424亩耕地,主产小麦、玉米、
地瓜等。农历四、九逢集。
大兴原名乱山沟集,亦称乱石沟。明洪武年间(1368-1398年)王姓居民于江苏兴庄迁此
立村定居。据《郯城县志》、《沂州府志》、《临沂县志》和《清史稿》记载,此村地处两
省(山东、 江苏) 接壤,四山(苍山、马陵山、羽山、磨山)扼要之地,请康熙二十四年
(1685年)设沂(州)郯(城)海(州)赣(榆)捕盗同知,建立衙署,遂改称大兴镇。雍
正四年(1726年)添设沂州营分防千总,从东昌、德州等地抽调马步兵50名驻驻。乾隆三十
八年(1773年)改驻通判,“分掌督粮、辑捕、海防、江防、水利等”。据《中国历史地图
集》标注,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大兴仍称镇。
民国初年,大兴属郯城县五区,后改隶于七区。1940年10月,苍马办事处设大兴区,为
区政府驻地。1956年临沭县撤销后,划归郯城县,为区政府和公社驻地。同时分村建治,划
分为大兴一村、 大兴二村、大兴三村3个行政村。1959年秋,大兴公社党政机关迁往芦庄。
自此,大兴未再驻区(乡)级行政机关,变成普通集镇。1970年,因石梁河水库水位增高,大
兴一村、大兴二村向北搬迁。大兴三村迁至两岭南坡。184年秋,大兴3个村分别改称大兴东
村、大兴西村和大兴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