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租减息 土地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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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制度下的土地占有 解放前, 临沭地方土地兼并较为严重,不到10%的地主、富农
占有大量土地,而贫苦农民土地很少,或无寸土。据土地改革前夕对境内大部村庄的调查,
在54422户、 231241人中, 共占有土地88634-8亩。其中,地主1690户,占总户数的3.1%,
9123人, 占总人口的3.95%, 占有土地198914亩, 占总土地的22.44%,人均21.8亩;富农
2774户,占总户数的5.1%,14024人,占总人口的6%,占有土地140543亩,占总土地的15.9%,
人均15.86亩; 中农18349户, 占总户数的33.7%, 82666人,占总人口的35.7%,占有土地
348227亩, 占总土地的39.3%,人均4.21亩;贫农31609户,占总户数的58%,125428人,占
总人口的54.3%,占有土地198664亩,占总土地的22.44%,人均占有1.58亩。
朱范王德胜,出身雇农,后当清兵,因镇压白莲教起义有功,获得清廷的赏识,屡屡升
官,官至江西省道台。他用所得钱财在家乡广置良田。民国时期,其二子王佐良出任国民党
江苏省赣榆县县长,继续置土地、办钱庄。其家兼并土地最多时达9万亩,遍布三省(山东、
江苏、安徽)七县(临沂、郯城、沭阳、海洲、赣榆、灌云、宿迁),年收租谷600余万斤,当
时号称“江北第一户”。
韩家村王林翰家,初系穷人,捻军起义反清时期得不义之财发家,占有土地3000余亩,
年收租谷45万多斤。
陈家巡会陈××,其祖上于明末发家,至民国时期尚有地2000余亩,年收租谷12万斤。
南古王允中,最多时亦占有1800亩土地,年收租谷10万多斤。
此外, 蛟龙的胡家,夏庄的高家,黄庙的庞家,都曾占有数百亩土地,每户年收租谷3
万斤以上。
雇工和地租是临沭一带地主、富农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雇工有长工和短工之分,长工
雇期一般为一年,地主、富农对长工,可以续雇,亦可辞退另雇。长工多在农历正月十六日
上工,九月九日(重阳节)下工。报酬由主、雇双方面议商定,视劳动力强弱、技术高低,年
工资额分为15、20、30元(银元)不等。一般无假期,但逢到节日生活上略有改善。有家小的
仲秋节这天可提前收工,早吃晚饭回家团圆,第二天照常上工。长工除起早摸黑在田间从事
繁重的劳动之外,回到地主家里,还要干些挑水、劈柴、喂牲口、碾米磨面等活。但干这些
零活,雇主不再开工钱。长工的饮食,农闲时多吃穇子、高粱煎饼。喝马穇或高粱糊粥,就
腌咸菜,所谓“穇子煎饼两把捧,喝的糊粥照人影”,即是真实写照。麦收季节,早饭是麦
煎饼就辣椒炒鸡蛋, 午饭雇主要把饭送到地里吃, 多是送卷子、锅贴、小米稀饭等,俗称
“贴晌”,中、晚饭有白鲤鱼做的菜。短工有季节工和零杂工两种。短工因活累,工资比长
工略高。季节工多在农忙时受雇,雇主可就地雇用,也可到附近集市招雇。解放前,临沭地
方较大的集市每到农忙设有短工市场。
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由中人作保,缴纳地租按租种亩数折算,扣除种子、肥料的费用,
一般年景,地主与佃农按“五五”分成,或“四六”分成、“三七”分成,佃农得大头,地
主得小头。遇上荒歉年景,租额略有浮动。
临沭地方,自耕农和半自耕农占农户的大多数,他们虽不直接受地主、富农的剥削,但
其收入缴纳租税后所剩无几,不得温饱。每逢水旱之年,收获甚微,生活无着。
减租减息、增加工资 临沭县减租减息(简称“双减”) 工作始于1941年。1942年4月,
刘少奇来山东分局检查指导工作, 对山东的“双减”工作作出了具体指示。5月,山东分局
作出《关于减租减息,改善雇工待遇,开展群众运动的决议》,临沭县为“双减”实施中心
县。随后,“双减”工作队分赴大兴蛟龙两区开展“双减”工作,很快在全县形成高潮。减
租中实行“二五”减租,即将佃农的原租额减少25%。是年6月19日全县10个村庄统计,雇工
人均增加粮食300斤。 1943年7月统计,全县雇工1871人,在增加工资中得粮358万斤。同年
秋,钟山区9个村庄的50户佃户,共减租324亩。在减租的过程中,同时对农村的高利贷实行
减息。当时规定,借贷计息标准不得高于15%,得息高的必须降下来,低于15%的可以维持不
动。
减租减息、增加工资的斗争,调动了贫苦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激发了他们的抗日热情,
全县各区有许多村庄的群众实行变工互助,大力发展农业生产,增强了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经
济实力。生产的发展,生活的改善,使农民群众保卫家乡,保卫新生活的热情空前高涨。
土地改革 1946年7月, 县委根据中共中央“五四”指示精神,组织工作队,在岌山区
朱村等地搞土地改革试点;然后在全县范围内发起没收地主、富农土地分配给贫苦农民的运
动。至是年11月底,全县共没收地主富农土地5万余亩,18万贫苦农民分得了土地。
这次土改,由于时值国民党军队大举向滨海区进攻前夕,时间紧,进展快,故不够彻底。
1947年1月, 开始在全县进行土改复查, 至是月中旬,已有150个村庄完成复查工作,另有
123个村庄正在进行。后因国民党军队进犯暂时中断。
1947年7月, 中共中央华东局发布关于山东土改复查新指示,14日,临沭县委在夏庄区
小河崖召开县、区、乡干部会议,重新布置土改复查工作。会议指出,土改后的临沭,地主
有三多:地多、房多、浮财多;贫雇农有四缺:缺地、缺房、缺农具、缺种子;土改中犯了
富农路线错误。决定大胆放手发动群众,以贫雇农为主,团结中农,政府授权给农会,摧毁
封建势力。会后,全县土改复查掀起新的高潮。这次复查,由于政府放权过多,对发动起来
的农民群众教育、引导不够,出现侵犯中农利益,扩大打击面等“左”的偏差。同年12月,
中共滨海地委召开土地会议,坚决纠正了土改复查中乱打、乱杀和侵犯中农利益等问题。通
过土改和土改复查,全县554个村庄,没收地主、富农土地38万余亩。没收浮财折款186亿余
元(北海币)。1948年临沭县全境解放后,县委、县府对沂东等新解放的区、乡继续进行土地
改革,没收地主、富农耕地15114亩,非耕地1805亩。同时,在老区进行结束土改复查工作,
并进一步解决土改复查中“左”的偏差。1951年春,全县土改及土改复查全部结束。人民政
府向获地农民颁发了土地证,明确了土地所有权。
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农民真正作了土地的主人,使农业生产力获
得极大的解放,并为以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