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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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抗日战争爆发起至1954年,临沭县实行志愿兵役制。建国前,由于战争频繁,时间紧
迫,又加部分地方为日伪军、国民党所统治,所以征兵只能在有党组织和民兵的村庄进行。
其方法是根据上级分配任务和所定条件,各村从家中兄弟多、本人自愿、出身为贫雇农的青
壮年中预选对象,然后普遍进行动员教育。在动员教育的基础上,个人自愿报名,领导审批,
最后定兵输送部队。送兵时入伍人员披红戴花,骑马坐轿,群众敲锣打鼓吹喇叭,识字班扭
秧歌欢送。到处是父送子、母送儿、妻子送郎上战场的动人情景。抗战时期,岌山区曹西村
模范军属刘大娘有五个儿子,送去第一个儿子参军后牺牲了,她化悲痛为力量,又送走了第
二、第三个儿子参军杀敌;当老二、老三牺牲的噩耗传来,她擦干了眼泪,又毅然决然地把
第四、第五个儿子送给部队。解放战争初期,蛟龙区大官庄识字班长刘玉兰、许昌桂亲自动
员自己的丈夫参军。在中国共产党的教育下,在党员、干部的带头下,大批有志青年加入人
民军队。1940年6月,刚刚解放的临沭人民子弟500余人参加了一一五师教导五旅,同年11月
又有500余人参加了八路军沂河支队。 据统计,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临沭县有9821名
青壮年自愿参加人民军队,其中抗日战争期间入伍的3854人。
1949年至1954年,在实行志愿兵役制时,对于入伍的政治、身体、年龄等条件作了具体
规定。政治上,地主、富农分子,官僚资本家,被人民政府逮捕、判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
的人,不予应征;身体条件上,必须五官正常,没有传染病史,健康;年龄性别上,必须是
18至25岁的男性青年。在具体征集步骤上,各村青年在动员教育后自愿报名,以乡为单位将
报名青年送区,再以区为单位集中送县体检,复审,合格后由县、区两级定兵,尔后输送部
队。
临沭县实行志愿兵役制后,地方政府和人民开展拥军优属活动,逢年过节烈军属门前挂
光荣牌,贴春联;农忙时代耕代种代收;平时家庭生活有困难给予救济。由于地方征兵工作
做得细,入伍军人都能安心在部队服役,多数立功受奖,为人民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