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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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前, 编制方案由县人民政府下达,人事部门负责人员定编。1981年7月成立临沭
县编制委员会,负责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核定。1984年,全县党政机关实行机构改革,
第一批参加改革的60个党委政府工作部门, 精简合并为43个。负责人职数由原来的184人,
减为118人, 平均职数2.74人,比改革前减少0.4人。5月,机构改革全部完成。是年,党委
政府设部、委、办、局等45个工作部门,编制548人,实有619人。年底,原13个人民公社、
1个镇改划为14个乡、 6个镇,核定编制580人,实有544人。乡镇党政负责人共116人,平均
职数5.8人。1985年,党委、政府设部、委、办、局等工作部门48个,核定编制558人,实有
629人。20个乡镇核定编制580人,实有540人。
1940年中共苍马工委成立时,设组织部,具体负责干部管理。干部提拔、调动由工(县)
委决定,县级干部由地委管理,县委协助。建国初,国家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组织部和人
事科具体负责,至1956年撤县时基本没有变化。1961年8月临沭县制恢复后,县委正副书记、
县长,由省委管理;县委常委、副县长、县委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正职,公社(乡镇)党委正
副书记、主任(乡、镇长)由地委管理,县委从监督、了解、教育、鉴定等方面协助省地委管
理,并对这些干部的提拔、调动提出建议和意见,由省地委决定。其他副科级干部和县委系
统一般干部由县委管理,有关部门党组织向县委提出调动、提拔建议和意见,由县委决定。
股级干部由县府管理,有关部门向县府提出调动或提拔建议,由县府决定。县府系统和企事
业单位的一般干部由人事科管理。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由组织部和人事科负责。“文化大革
命” 期间,组织部和人事科被取消,干部管理工作混乱。1975年8月,恢复县委组织部,建
立县人事局,干部管理恢复正常。
1984年干部管理制度改革,党委管理干部的权限由下管两级改为下管一级,原来由省地
委管理的干部改为由地县委管理。其他干部亦按下管一级的原则,分别由组织部和人事局分
级管理。企事业单位干部,由各主管部门管理。
农村基层干部,1984年前由公社(乡镇)党委管理,1984.年后由乡镇党委、政府分工管
理。
离休、退休、退职干部1980年前由组织部和人事局负责管理。1980年12月,县委组织部
设老干部工作科;1984年,各乡镇设专职老干部工作主任,具体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1985
年10月,县老干部科改为县老干部局,离休、退休、退职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
理。
建国前,干部调动派遣频繁。1940年11月,为加速开辟临沭根据地步伐,移驻临沭的鲁
南区党委和鲁南区第三地委, 从部队和地方抽调近200名干部,分赴临沭各区工作。这些干
部后来大都留在临沭,充实了临沭干部队伍。1944年11月,沂滨、沂东两区大部解放后,县
委及时从老区抽调一部分干部前往加强工作。1945年春,为开辟滨北新解放区,滨海区党委
从滨南等地区抽调干部, 临沭县有20多人前往工作。是年9月,滨海区党委又从临沭抽调近
20 0名干部到临沂、滨北等新解放区工作。10月,40余名临沭干部随山东军区开赴东北,支
援新区。1947年土改复查中,全县提拔区级干部32人,乡级干部74人,其中贫雇农63人,手
工业者1人, 中农37人,上中农1人,其他4人。1948年2月,临沭县长汲书田等100余名干部
离职南下,分两批调中原地区工作。是年,为适应形势发展及工作需要,临沭县采取边教边
育边实习等方法,有计划地提拔干部,42人被提拔到区、乡工作。并确定80多人为培养对象。
19 49年2月, 临沭抽调近百名干部按1套县委级、10套分区委级班子配备,组成一个中队,
随军南下, 分配到浙江天台县开辟新解放区工作。9月,20余名临沭干部分赴四川省开辟新
区。至此,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临沭共抽调500余名干部支援新区。
建国初, 干部调动由县人民政府直接办理。1951年8月人事科成立后,本着计划调配、
统筹安排、工作为主、兼顾生活的原则,开展县内干部调配和跨省、地、县干部商调工作。
1952年后的“三反”、“五反”运动中,国家干部调动面较大。1953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
“大胆大量提拔干部” 的方针,先后提拔干部36人,其中区长4人。1961年县制恢复后,为
保证及时开展工作, 临沂地委分配给临沭400余名国家干部。是年,先后提拔干部21人,其
中区级8人,股级13人。调动干部351人次,其中由县机关调至公社的20人。1962年调动干部
297人次,另从县机关和各区抽调200余名干部充实到公社工作。1963年至1965年,调动干部
636人次,提拔干部180人次。“文化大革命”中,干部调动手续不完备。1978年后,干部调
动逐步恢复正常。 1979年至1985年,共调动干部2706人次,其中从县外调入116人次,由县
内调出248人次。1984年至1985年,提拔干部261人次。
建国前, 精减干部较少。1942年春至1943年春,先后3次精简机构,压缩编制,县区机
关人数压缩到154人。 1948年, 临沭县委进行机关整编,先后精减干部160余人。1961年至
1963年, 全县精简机构,压缩编制。1961年精减下放国家干部18人;1962年下放551人,比
原计划多下放260人;1963年精减下放49人。
1942年3月, 中共山东分局在临沭县朱范村召开会议,号召整顿党内三风,临沭县委组
织干部进行整风学习,提高干部的思想水平。1945年春,滨南行署在蛟龙湾村成立滨南干部
学校,培训区、村干部,两期训练班共培训120余人。1946年5月,临沭工农干部开展学文化
运动,至11月,全县有800余人参加文化学习。1949年9月,为提高干部文化素质,县委创办
机关学校,组织县直党政机关干部进行文化补课。1962年,机关学校改称干部职工业余学校,
继续培训机关干部, 至1966年8月因“文化大革命”开始停办。1985年,中共临沭县委党校
开办党政干部中专班, 开始招收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学员,是年招收近100人。近年
来,在职国家干部还通过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刊授大学、自学考试等多种途径学习科
学文化和政治理论。 至1985年,共有97名干部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320名干部参加自学
考试,2000余名干部参加函授和刊授学习。
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主要由县委和县府组织,利用农闲时学习科学文化和政治理
论。
建国前即对干部进行奖励和惩戒。 1944年1月,县委召开扩大干部会议,选出夏云斗、
吴书俭、 王茂林、吴庚元为干部劳动模范,给予毛巾、肥皂等奖励。1946年5月,临沭干部
开展“创模”运动,至7月12日,经过总结评比,110名干部被评为模范,调动了干部积极性。
1947年3月,滨海评功委员会发出通报,表彰首批立功的分区委副书记以上干部,临沭7名干
部受到表彰。 4月,临沭县评功委员会通令表扬全县首批立功干部,48人受到表彰,其中特
等功1人,一等功7人,二等功27人,三等功13人。建国后,对国家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形成制
度。 1964年惩戒干部23人,其中记过3人,记大过4人,降级3人,降职1人,撤职5人,开除
留用3人, 开除4人。1984年至1985年,共惩戒干部7人,其中记大过2人,开除留用1人,开
除2人, 受其他处分的2人。奖励干部162人,其中记功2人,授予奖品41人,通令嘉奖7人,
其他奖励112人。
1984年8月成立临沭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组织科学技术人才合理流动。至1985年,调
整用非所学人员18人, 录用11名“五大”和中专毕业的在职工人和2名有专业特长的工人为
国家干部。引进专业技术人才44人,其中教师24人。对2425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专业进行
分类登记,建立“人才库”。
1978年3月,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抽调180余名办案人员,对历次
运动中全县立案处理的党员干部案件进行复议。 至1981年5月,落实政策工作基本结束。全
县在“文化大革命” 中立案审查的369起,其中定敌我矛盾的10人,作出党处理的70人,受
其他党纪处分的145人,受其他审查处理的144人。在“四清”时期立案审查的1059起,其中
作出党处理的905人, 受其他党纪处分的85人,受其他审查处理的69人。在反右倾时期及其
他时期立案审查的289起, 其中定敌我矛盾的4人, 作出党处理的25人,受其他党纪处分的
131人,受其他审查处理的129人。在落实政策工作中,对上述1717起案件全部进行了复议,
共纠正1417起,占复议案件数的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