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社会风气好转,并逐渐形成许多新的风尚。
建国初期,农民、工人翻身得解放,阶级情谊深。在农村,农民相互帮助,自愿成立互助组。各级干部吃苦耐劳,不计报酬,生活艰苦朴素,干群关系融洽。男女成婚,一切从简。姑娘找对象,轻财礼,重人才。此种艰苦创业、勤俭节约之风,世人引以为荣。
60年代初,开始学习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后,助人为乐蔚然成风,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张庄公社和庄大队党支部副书记胡玉萍,刻苦学习毛主席著作,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成为全县学习的标兵。
80年代,注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新时期新风尚、新道德逐渐形成。
尊老爱幼 沂南人民向有尊老爱幼的传统。在党和人民政府教育、倡导下,尊老爱幼的事迹,枚不胜举。青驼镇青驼北村的孙宁龙,12岁时下肢瘫痪,生活全靠父母照顾。1958年后,父母相继去世,村里让他吃“五保”,但在生活方面仍有不少困难。当时,39岁的孙纪兰便为孙宁龙推磨、烙煎饼、拆洗衣服。孙纪兰年老体弱后,儿子颜培金又接了她的班。有一次,孙宁龙患病,颜培金三次用小车推着到十几公里外的医院就医。其妻董怀娟,还把正下蛋的母鸡杀了为孙宁龙煎药治病。后来,颜培金的女儿也为孙宁龙跑前跑后伺侯。杨家坡公社靳家官泉村王贯素,照顾孤寡老人35年如一日,先后给7名无依无靠的老人挑水、做饭、拆、洗、缝、补,为不能行动的老人端屎、端尿、喂饭、喂水,请医抓药。1983年,王贯素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舍己救人 建国以来,舍己救人的事例大量涌现。岸堤公社梁家北村大队聋哑人梁文营,于1983年7月26日到村东南大水坑洗澡时,看到本村一儿童掉进了废水井中,尽管自己不会游泳,却毅然跳到水中,几次打捞都未找到。这时,佛山大队的南德佛路过,闻讯后也纵身跃入水中,将小孩从水中拖出。南德佛也不会游泳,梁文营见状,用力将南德佛和孩子推向岸边,而自己再也没有露出水面。1989年6月的一天,沂南县第三中学学生祖庆涛、袁晓亮,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听到路旁池塘内有呼救声,二话没说就跳入池塘,抢救落水儿童,受到学校和团县委的表扬。
助人为乐 沂南人民历来提倡乐善好施、解人急难。建国后,助人为乐的人和事更是层出不穷。1964年古历腊月二十八日夜,葛沟公社葛沟二大队怀孕8个月的王秀荣突然流血不止。大队党支部书记孙忠礼闻讯后,立即安排好几个社员照顾病人,自己急忙到公社向党委书记王乃绪、社长王复三汇报情况。王乃绪、王复三急忙与当地驻军联系,驻军立即用汽车将病人送进临沂专区人民医院。年除夕,病人又出现大流血,处于昏迷状态。赶来的社员,纷纷要求献血。63岁的共产党员王自生老大娘,也来到医院要求照顾病人。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下,病人终于脱险。岸堤邮电支局话务员陈颜春,自参加工作以来,刻苦钻研业务,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仅1978年,代接代传电话1072次,回叫电话4983次,接传电话9105次、电报810份,从未发生过差错。她为了方便群众,常常送汇上门,受到群众的好评。1978年,被评为地区邮电系统“质量信得过标兵”,同年被县委命名为“劳动模范”。1979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
1983年12月21日,湖头公社东茶家坡大队女青年谢秀芹到莒县赶集。刚进县城,发现一陌生姑娘半路撞车受伤,帮其入医院后,又留下来照顾病人。医生检查伤情,小谢帮着翻身;需要拍片、手术,小谢背着进透视、手术室,细心照料,直到受伤姑娘的父母来到后才告辞回家。
拾金不昧 拾金不昧,自古被视为美德。建国后,这一美德得到进一步发扬。1982年2月27日,辛集公社北左泉大队共青团员李宝山,到辛集信用社取款,出纳员一时疏忽,将66元误付660元。因当时急着买化肥,李顺手将钱装到提包里。回到家后,发现信用社多付给他594元,便立即骑自行车将钱送回信用社。1989年6月的一天,砖埠乡榆林村小学生于秀珍、于秀臻,在麦假学校组织复收时,拾到现金3200元,为找到失主,她俩从中午一直等到下午3点钟,终于找到失主。1990年2月28日下午,县供销社肉联厂职工李艳梅、王玉霞二人,一道骑自行车回厂上班时,在铜井镇通往县城的公路上,拾到现金10590元和38000余元的单据,她们就地等候到天黑,仍不见失主,便将钱与单据交给了县公安局。当晚,在公安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
第六节 社会美德
建国以来,社会风气好转,并逐渐形成许多新的风尚。
建国初期,农民、工人翻身得解放,阶级情谊深。在农村,农民相互帮助,自愿成立互助组。各级干部吃苦耐劳,不计报酬,生活艰苦朴素,干群关系融洽。男女成婚,一切从简。姑娘找对象,轻财礼,重人才。此种艰苦创业、勤俭节约之风,世人引以为荣。
60年代初,开始学习共产主义战士雷锋后,助人为乐蔚然成风,好人好事层出不穷。张庄公社和庄大队党支部副书记胡玉萍,刻苦学习毛主席著作,一心为公,无私奉献,成为全县学习的标兵。
80年代,注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新时期新风尚、新道德逐渐形成。
尊老爱幼 沂南人民向有尊老爱幼的传统。在党和人民政府教育、倡导下,尊老爱幼的事迹,枚不胜举。青驼镇青驼北村的孙宁龙,12岁时下肢瘫痪,生活全靠父母照顾。1958年后,父母相继去世,村里让他吃“五保”,但在生活方面仍有不少困难。当时,39岁的孙纪兰便为孙宁龙推磨、烙煎饼、拆洗衣服。孙纪兰年老体弱后,儿子颜培金又接了她的班。有一次,孙宁龙患病,颜培金三次用小车推着到十几公里外的医院就医。其妻董怀娟,还把正下蛋的母鸡杀了为孙宁龙煎药治病。后来,颜培金的女儿也为孙宁龙跑前跑后伺侯。杨家坡公社靳家官泉村王贯素,照顾孤寡老人35年如一日,先后给7名无依无靠的老人挑水、做饭、拆、洗、缝、补,为不能行动的老人端屎、端尿、喂饭、喂水,请医抓药。1983年,王贯素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
舍己救人 建国以来,舍己救人的事例大量涌现。岸堤公社梁家北村大队聋哑人梁文营,于1983年7月26日到村东南大水坑洗澡时,看到本村一儿童掉进了废水井中,尽管自己不会游泳,却毅然跳到水中,几次打捞都未找到。这时,佛山大队的南德佛路过,闻讯后也纵身跃入水中,将小孩从水中拖出。南德佛也不会游泳,梁文营见状,用力将南德佛和孩子推向岸边,而自己再也没有露出水面。1989年6月的一天,沂南县第三中学学生祖庆涛、袁晓亮,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听到路旁池塘内有呼救声,二话没说就跳入池塘,抢救落水儿童,受到学校和团县委的表扬。
助人为乐 沂南人民历来提倡乐善好施、解人急难。建国后,助人为乐的人和事更是层出不穷。1964年古历腊月二十八日夜,葛沟公社葛沟二大队怀孕8个月的王秀荣突然流血不止。大队党支部书记孙忠礼闻讯后,立即安排好几个社员照顾病人,自己急忙到公社向党委书记王乃绪、社长王复三汇报情况。王乃绪、王复三急忙与当地驻军联系,驻军立即用汽车将病人送进临沂专区人民医院。年除夕,病人又出现大流血,处于昏迷状态。赶来的社员,纷纷要求献血。63岁的共产党员王自生老大娘,也来到医院要求照顾病人。在医护人员的精心治疗下,病人终于脱险。岸堤邮电支局话务员陈颜春,自参加工作以来,刻苦钻研业务,全心全意为用户服务。仅1978年,代接代传电话1072次,回叫电话4983次,接传电话9105次、电报810份,从未发生过差错。她为了方便群众,常常送汇上门,受到群众的好评。1978年,被评为地区邮电系统“质量信得过标兵”,同年被县委命名为“劳动模范”。1979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
1983年12月21日,湖头公社东茶家坡大队女青年谢秀芹到莒县赶集。刚进县城,发现一陌生姑娘半路撞车受伤,帮其入医院后,又留下来照顾病人。医生检查伤情,小谢帮着翻身;需要拍片、手术,小谢背着进透视、手术室,细心照料,直到受伤姑娘的父母来到后才告辞回家。
拾金不昧 拾金不昧,自古被视为美德。建国后,这一美德得到进一步发扬。1982年2月27日,辛集公社北左泉大队共青团员李宝山,到辛集信用社取款,出纳员一时疏忽,将66元误付660元。因当时急着买化肥,李顺手将钱装到提包里。回到家后,发现信用社多付给他594元,便立即骑自行车将钱送回信用社。1989年6月的一天,砖埠乡榆林村小学生于秀珍、于秀臻,在麦假学校组织复收时,拾到现金3200元,为找到失主,她俩从中午一直等到下午3点钟,终于找到失主。1990年2月28日下午,县供销社肉联厂职工李艳梅、王玉霞二人,一道骑自行车回厂上班时,在铜井镇通往县城的公路上,拾到现金10590元和38000余元的单据,她们就地等候到天黑,仍不见失主,便将钱与单据交给了县公安局。当晚,在公安人员的帮助下找到了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