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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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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1963年,开始宣传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意义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传授避孕药具使用知识。至1965年,全县分期分批培训计划生育宣传员、技术员8548人次。1977年,县、社相继举办了人口理论学习班,大力普及马克思主义人口教育理论。
1981年至1983年,每年都开展一次“计划生育突击月”活动。抽调干部组成计划生育宣传工作队,深入基层宣讲,利用宣传车、宣传栏、黑板报、印发宣传材料及计划生育工作简报、业余文艺宣传队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县文工团排演了大型吕剧《合家欢》和十几个计划生育文艺节目,在全县巡回演出30多场次,观众达10万余人次。县电影公司复制了《地球在呼救》幻灯片,各电影队共制计划生育幻灯片20多套,同电影《甜密的事业》等,在县内巡回放映50多场次,观众达20多万人次。
1984年,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建立后,建立健全了宣传制度。从1986年开始,着重抓了通讯报道队伍建设,进行业务培训30多人。乡镇配专、兼职通讯报道员1-2名。12月,开办《宣传通讯》小报。至1988年,县计划生育委员会连续3年被省、地评为通讯发行工作先进单位。1987年和1989年,地区计划生育系统两次在沂南县召开了计划生育宣传工作现场会,进一步推动了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生育管理 1964年11月,根据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一对夫妇所生子女以控制在两三个以内为宜”的规定,对已有4个孩子以上的育龄妇女要求做绝育手术。冬,在全县四级干部大会上,由县委副书记马承时带头,全县第一次做男扎268例,女扎22例。对三个孩子以下的育龄妇女要求“稀生”。对未婚青年要求晚婚晚育。1971年,国务院提出“一个不少,两个正好,三个多了”的口号。对生育指标安排,县革命委员会要求:已有一个孩子的夫妇,要间隔四、五年;已有三个孩子以上的,要进行绝育手术。当年,在全县63829名育龄妇女中,采取各种节育措施的30063人,节育率为47.10%。1972年3月统计,在65772对育龄夫妇中,放环的30950人,男扎1984人,女扎880人,其它措施504人,节育率为55.40%。订晚婚计划的男青年16803人,女青年17580人,占全县男女青年总数的67.79%。对生育指标的安排,1973年县革命委员会要求:结婚一年以后未生育的先安排,新婚夫妇年龄较大的先安排,只有一个孩子且年龄4周岁以上的先安排;新婚夫妇年龄小的后安排,第一个孩子年龄不够4周岁的后安排;多子女的不安排。是年,采取措施的妇女51837人,节育率60.70%。结婚青年4545对,平均年龄男25.2周岁,女23.4周岁。1975年3月,对未做绝育手术的妇女进行全面普查,共查55岁以下的已婚妇女79274人,占应查人数的83.45%,共做节育手术19914人,其中放环18507人,男扎33人,女扎31人,其他措施1343人。1979年6月,国家提出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11月,县委、县革命委员会给全县首批报名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36对夫妇披红戴花,进行物质奖励和通报表扬。1980年12月,全县一胎育龄夫妇15800对中,自愿报名终身只生一个孩子的13175对,报名率83.39%。1983年,要求2个孩子以上、40岁以下的育龄夫妇做绝育手术,共结扎35375人。1984年,县委、县政府要求,2胎及2胎以上夫妇进行绝育手术,违者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制度化。
技术队伍 1963年11月,县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姜中璞,去济南参加计划生育工作会议期间,第一个学习了放环技术。1964年春开始以带徒弟的方式培训放环员。先在砖埠区搞试点,后全县普遍展开。同年10月,县医院外科医生孙亦中,参加了地区在文登举办的男性输精管结扎手术。1965年1月,在县人民医院举办了50人参加的放环员培训班。计划生育技术队伍不断扩大。1973年8月,县卫生局举办了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技术培训班,参加人员101人,学习接生、放取环等技术。1978年春,又培训放环员150名。1982年冬至1983年春,结扎数量增加。驻济南和临沂部队医院、地区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所及日照县、沂源县等医疗手术人员,来县帮助工作,传授技术,提高了县内专职人员的技术水平。至1985年底,技术队伍发展到181人。1986年以来,采取举办长、短期技术培训、派人到外地进修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计划生育工作队伍的技术水平。1986年5月,各乡镇计划生育办公室建立计划生育服务站,配备了34名专职手术人员。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站、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均能进行结扎、放取环、妇女病的查治、计划生育并发症诊断等。全县17处卫生院有13处能做结扎手术。
避孕药具的管理 60年代,避孕药具由县商业部门免费供应,后改为妇幼保健站负责管理和发放。1972年,由县计划生育办公室管理供应。将药具发至各人民公社卫生室,各生产大队派人领取后再发至避孕人员,并做好技术指导。1982年,对药具开始计划管理,县计划生育办公室设药具库,专人保管,各公社计划生育办公室领取后负责发放。1985年1月起,对药具实行“经费包干、计价调拨”,定量供应。1988年后,药具由发放改为零售,提高了利用率。1989年,共调入各类避孕药具25050瓶,避孕膜27000本,避孕套38200盒。

1963~1989年沂南县节育手术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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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合计 │放环 │男扎│女扎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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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3│156 │95 │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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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848 │426 │268 │22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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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1738 │988 │268 │68 │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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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2453 │1681 │204 │16 │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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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2384 │1543 │55 │18 │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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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2007 │1134 │13 │24 │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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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2402 │1242 │27 │39 │1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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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2096 │891 │31 │67 │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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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2834 │2083 │2 │ │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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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2│19042 │15708 │377 │588 │2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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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20793 │18724 │20 │37 │2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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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3716 │1845 │268 │22 │1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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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35408 │32111 │153 │73 │3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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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19251 │16686 │756 │410 │13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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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11067 │9624 │124 │85 │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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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10877 │9202 │74 │32 │15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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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21524 │17086 │353 │172 │3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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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22422 │14978 │1038│1252 │5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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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5763 │9562 │161 │228 │5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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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21676 │14944 │108 │185 │64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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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56622 │12235 │6187│29188 │9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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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21458 │11496 │602 │3196 │6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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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28807 │18259 │581 │2245 │7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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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26345 │17619 │102 │370 │8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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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34203 │18854 │2022│4168 │9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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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44829 │25261 │2221│5223 │12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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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53114 │26471 │4388│7979 │14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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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开支1963年前,药具由上级拨发,手术费用从公费医疗中解决。1964年以后,计划生育费用由县财政局拨发,实行专款专用,由县卫生局统一管理开支。1980年,县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了专职经费会计,开设帐户,独立核算。计划生育专项拨款,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宣传、四种节育手术和手术后遗症、并发症的治疗。1980年至1989年,县财政局共拨出计划生育专项用款353.13万元,全部用于计划生育工作。另外,县内自1982年开始征收超生费。超生费和计划生育罚款专户专帐管理,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严禁挪作他用、贪污浪费,违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保证了计划生育经费的专款专用。
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改变了历史上流传下来的“多子多福”、“儿女双全”、“传宗接代”的旧观念,新的生育观念已初步形成。一胎生育率逐年提高,多胎生育逐渐减少,人口自然增长率呈降低趋势。1965年为26.48‰,1975年为22.57‰,1985年为10.27‰,1989年为7.58‰。以1972年为基数计算,1973年至1989年17年间,全县少出生122048人。全县学龄儿童占总人口比例由1964年的17.40%下降到1982年的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