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县、区均成立防疫工作委员会,翌年1月改称县、区卫生工作委员会,3月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委会),下设办公室。1988年11月,县政府明确爱委会办公室为副局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
1939年建县后,即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和农业生产特点,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清洁卫生活动,破除有害于人民身心健康的各种陋习。1952年,为反对美帝国主义发动的“细菌战”,遵照毛泽东“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细菌战”的指示,全县开展了灭蚊、灭蝇、灭鼠、灭蚤、灭虱和孩子净、本身净、室内净、猪圈净、鸡窝净、厕所净、锅碗瓢盆净、院子街道净的“五灭八净”运动。农村每10至15户为一防疫组,开展讲卫生防疾病的活动。全县进行彻底大扫除,填平污水坑3042个,改造饮水井81眼,改造厕所120500个。全县评出36个卫生模范村,孙祖区南匣石村被评为省卫生模范村,《大众日报》及时报道了该村的先进事迹。逐步建立健全了爱国卫生工作规章制度,每年开展几次规模较大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1958年,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全县开展了除四害(蚊、蝇、鼠、麻雀)、讲卫生、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卫生运动。蚊、蝇、鼠的密度大大减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越来越多的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病率降低。1959年至1962年,全县人民忙于生产自救,爱国卫生活动难以开展,已取得的成果也未巩固下来,发病率、死亡率大大增加。1963年以后,爱国卫生工作逐渐开展。1964年结合防治传染病,全县大搞“两管”(管水源、粪便)“五改造”(改造厕所、栏圈、鸡窝、炉灶、环境)活动。各大队成立粪便管理专业队,全县积造肥87.3万余车,改造厕所92335个,整修街道1902条,漂白粉消毒饮用水井825眼。“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规章制度被破坏,爱国卫生工作无法开展,蚊蝇密度大幅度上升,鼠害日益严重,发病率不断上升。1976年痢疾、肝炎的发病率分别由1966年的104.58/10万和5.93/10万上升到3887/10万和630.11/10万。
1981年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沂南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县城爱国卫生条例,县城得到了认真治理。自此,每年全县开展2至3次灭鼠活动,仅1981年就灭鼠400余万只。1989年经地区级验收,野、家鼠密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无鼠害县的标准。1982年4月,全县开展治理脏、乱、差的突击活动,共扫除死角450余处,疏通沟渠3550米,清理蚊蝇孳生地1100处,清运垃圾1500余吨,植风景树5万余棵,建花池250个。同年10月,在临沂地区卫生大检查中,抽查本县31个单位,其中五个单位被评为卫生先进单位。1984年,积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创建文明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县驻地和乡、镇直单位实行门前三包、七户一岗、分片负责的爱国卫生制度,仅县城就设卫生岗18个,垃圾箱17个,治理污水沟3500米,修下水道2520条共36500米,铺修路面长5320米,粉刷墙壁91500平方米,粉刷房屋3155间,修花池652个,投资47万余元。1986年至1989年,共投资299万元,在县城扩修、新建街道10条12110米,主要街道硬化率达85%。建花坛8处,街头绿地3片,植行道树14000棵,绿化覆盖率23%。修排水沟2422米,建水冲厕所5个,建垃圾粪场1处。组建县城环境卫生队、园林所,负责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1984年至198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临沂地区爱国卫生先进县城。
第四节 爱国卫生
1952年4月,县、区均成立防疫工作委员会,翌年1月改称县、区卫生工作委员会,3月改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委会),下设办公室。1988年11月,县政府明确爱委会办公室为副局级事业单位,编制5人。
1939年建县后,即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和农业生产特点,积极发动群众开展清洁卫生活动,破除有害于人民身心健康的各种陋习。1952年,为反对美帝国主义发动的“细菌战”,遵照毛泽东“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细菌战”的指示,全县开展了灭蚊、灭蝇、灭鼠、灭蚤、灭虱和孩子净、本身净、室内净、猪圈净、鸡窝净、厕所净、锅碗瓢盆净、院子街道净的“五灭八净”运动。农村每10至15户为一防疫组,开展讲卫生防疾病的活动。全县进行彻底大扫除,填平污水坑3042个,改造饮水井81眼,改造厕所120500个。全县评出36个卫生模范村,孙祖区南匣石村被评为省卫生模范村,《大众日报》及时报道了该村的先进事迹。逐步建立健全了爱国卫生工作规章制度,每年开展几次规模较大的卫生大扫除活动。
1958年,在党中央的号召下,全县开展了除四害(蚊、蝇、鼠、麻雀)、讲卫生、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卫生运动。蚊、蝇、鼠的密度大大减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越来越多的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发病率降低。1959年至1962年,全县人民忙于生产自救,爱国卫生活动难以开展,已取得的成果也未巩固下来,发病率、死亡率大大增加。1963年以后,爱国卫生工作逐渐开展。1964年结合防治传染病,全县大搞“两管”(管水源、粪便)“五改造”(改造厕所、栏圈、鸡窝、炉灶、环境)活动。各大队成立粪便管理专业队,全县积造肥87.3万余车,改造厕所92335个,整修街道1902条,漂白粉消毒饮用水井825眼。“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规章制度被破坏,爱国卫生工作无法开展,蚊蝇密度大幅度上升,鼠害日益严重,发病率不断上升。1976年痢疾、肝炎的发病率分别由1966年的104.58/10万和5.93/10万上升到3887/10万和630.11/10万。
1981年开展“五讲四美”活动,沂南县人民政府颁布了县城爱国卫生条例,县城得到了认真治理。自此,每年全县开展2至3次灭鼠活动,仅1981年就灭鼠400余万只。1989年经地区级验收,野、家鼠密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无鼠害县的标准。1982年4月,全县开展治理脏、乱、差的突击活动,共扫除死角450余处,疏通沟渠3550米,清理蚊蝇孳生地1100处,清运垃圾1500余吨,植风景树5万余棵,建花池250个。同年10月,在临沂地区卫生大检查中,抽查本县31个单位,其中五个单位被评为卫生先进单位。1984年,积极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创建文明单位,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县驻地和乡、镇直单位实行门前三包、七户一岗、分片负责的爱国卫生制度,仅县城就设卫生岗18个,垃圾箱17个,治理污水沟3500米,修下水道2520条共36500米,铺修路面长5320米,粉刷墙壁91500平方米,粉刷房屋3155间,修花池652个,投资47万余元。1986年至1989年,共投资299万元,在县城扩修、新建街道10条12110米,主要街道硬化率达85%。建花坛8处,街头绿地3片,植行道树14000棵,绿化覆盖率23%。修排水沟2422米,建水冲厕所5个,建垃圾粪场1处。组建县城环境卫生队、园林所,负责环境卫生和绿化工作。1984年至1986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临沂地区爱国卫生先进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