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本县是多种地方病的高发地区,10%-20%的人患有地方病。建国后,为有效防治地方病,国家拨专款培训技术人员,深入病区普查普治,发病率明显下降。1978年2月,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立。1980年,县防疫站设地方病组,负责全县地方病的查、防、治工作。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本县大部分地方病已达到了基本控制或基本消灭的指标。
血丝虫病 1950年前,发病率较高,有“沂河两岸,粗腿大蛋”之说。1958年,山东省丝防队来沂南县进行血丝虫病普查,对患者给予免费治疗。1971年至1977年,进行了5次规模较大的查治工作,共血检947060人次,查出微丝蚴阳性患者18741人次。经不断查治和普服海群生盐,在1980年普查中,血检微丝蚴阳率在1%以下。此后,每年进行重点查治,并普服海群生盐。1984年经省、地两级检查验收,达到基本消灭血丝虫病的标准。
地方性甲状腺肿 1978年,进行饮用水源抽样调查,确认县内地甲病大都属缺碘所致。同年,县卫生防疫站组织培训30余名卫生工作人员和1100余名赤脚医生,在全县开展地甲病普查工作。共查566364人,实查率为78%。查出甲状腺肿大者29537人,肿大率5.24%,其中病理性肿大4853人,患病率0.8%;查出克汀病3例。1979年,抽查4个公社的8个大队和14处中小学共5474人,查出甲状腺肿2398人,肿大率为43.8%,其中病理性肿大1141例,患病率20.8%;湖头公社患病率高达37.31%。此后,县防疫站多次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治疗。1980年对全县居民供应碘盐。食盐加碘由各公社供销社专人负责,卫生部门有专门人员检查指导。1983年,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禁止购进和销售无碘食盐的布告。同年,全县地甲病患病率降低到1.21%。1986年,经省、地两级检查验收,已达到基本控制地甲病的指标。
地方性氟中毒 1980年,沂南县始将氟中毒列为重点防治的地方病之一。1981年,对全县饮用水源进行调查,铜井公社的新王沟、白衣安,葛沟公社的安太庄、巩头,依汶公社的土山子等11个村庄饮水的含氟量均在1.35-4.5mg/l之间,11个村居民中氟斑牙6048人,氟骨症561人,患病率分别为90.5%和8.4%。自1982年,国家拨款、地方自筹、群众集资共14.5万元,先后在上述高氟区实施改水工程,打深井3眼,建蓄水池2个,安装压力罐3个,输水管5000余米,建供水点25处,有效地降低了饮水中的含氟量,控制了地方性氟中毒的发生。
疟疾 1950年前,疟疾是境内发病率较高的疾病。1952年始对疟疾进行疫情统计,当年发病302人,发病率64.72/10万。1960年发病126165人,发病率为21630/10万。1961年始用乙胺嘧啶进行防治,并发动群众开展灭蚊运动。1965年广泛开展预防服药和根治服药,使用有机磷等药灭蚊,发病率迅速降低。1971年采用氯化喹啉、加胺喹啉3日疗法根治及伯氨喹啉加乙胺嘧啶服药,发病率在50/10万至200/10万之间。1985年后,发病率1/10万,1988年后无一例疟疾发生。1989年经省、地两级考核验收,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控制标准。
第四节 地方病防治
建国前,本县是多种地方病的高发地区,10%-20%的人患有地方病。建国后,为有效防治地方病,国家拨专款培训技术人员,深入病区普查普治,发病率明显下降。1978年2月,县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成立。1980年,县防疫站设地方病组,负责全县地方病的查、防、治工作。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本县大部分地方病已达到了基本控制或基本消灭的指标。
血丝虫病 1950年前,发病率较高,有“沂河两岸,粗腿大蛋”之说。1958年,山东省丝防队来沂南县进行血丝虫病普查,对患者给予免费治疗。1971年至1977年,进行了5次规模较大的查治工作,共血检947060人次,查出微丝蚴阳性患者18741人次。经不断查治和普服海群生盐,在1980年普查中,血检微丝蚴阳率在1%以下。此后,每年进行重点查治,并普服海群生盐。1984年经省、地两级检查验收,达到基本消灭血丝虫病的标准。
地方性甲状腺肿 1978年,进行饮用水源抽样调查,确认县内地甲病大都属缺碘所致。同年,县卫生防疫站组织培训30余名卫生工作人员和1100余名赤脚医生,在全县开展地甲病普查工作。共查566364人,实查率为78%。查出甲状腺肿大者29537人,肿大率5.24%,其中病理性肿大4853人,患病率0.8%;查出克汀病3例。1979年,抽查4个公社的8个大队和14处中小学共5474人,查出甲状腺肿2398人,肿大率为43.8%,其中病理性肿大1141例,患病率20.8%;湖头公社患病率高达37.31%。此后,县防疫站多次组织力量进行抽查、治疗。1980年对全县居民供应碘盐。食盐加碘由各公社供销社专人负责,卫生部门有专门人员检查指导。1983年,县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禁止购进和销售无碘食盐的布告。同年,全县地甲病患病率降低到1.21%。1986年,经省、地两级检查验收,已达到基本控制地甲病的指标。
地方性氟中毒 1980年,沂南县始将氟中毒列为重点防治的地方病之一。1981年,对全县饮用水源进行调查,铜井公社的新王沟、白衣安,葛沟公社的安太庄、巩头,依汶公社的土山子等11个村庄饮水的含氟量均在1.35-4.5mg/l之间,11个村居民中氟斑牙6048人,氟骨症561人,患病率分别为90.5%和8.4%。自1982年,国家拨款、地方自筹、群众集资共14.5万元,先后在上述高氟区实施改水工程,打深井3眼,建蓄水池2个,安装压力罐3个,输水管5000余米,建供水点25处,有效地降低了饮水中的含氟量,控制了地方性氟中毒的发生。
疟疾 1950年前,疟疾是境内发病率较高的疾病。1952年始对疟疾进行疫情统计,当年发病302人,发病率64.72/10万。1960年发病126165人,发病率为21630/10万。1961年始用乙胺嘧啶进行防治,并发动群众开展灭蚊运动。1965年广泛开展预防服药和根治服药,使用有机磷等药灭蚊,发病率迅速降低。1971年采用氯化喹啉、加胺喹啉3日疗法根治及伯氨喹啉加乙胺嘧啶服药,发病率在50/10万至200/10万之间。1985年后,发病率1/10万,1988年后无一例疟疾发生。1989年经省、地两级考核验收,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