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统计监督 资料库:沂南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沂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52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52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78年5月开始,实行统计数字质量检查,纠正统计工作中虚报、伪报问题。1984年1月1日起,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每年都要进行一定的指标检查,及时纠正失实的个别指标。1989年6月,对全县农业、工业、商业、基本建设投资统计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其中抽查杨家坡乡、大庄镇、双堠乡等3个乡镇的粮食产量、农民人均收入;抽查了沂南金矿、播种机厂、造纸厂、酒厂、车辆厂等30个工业企业产量;抽查了百货公司、五金交电公司、金属公司、机电设备公司、木材公司、供销综合大楼等6个商业企业的零售额;抽查了化肥厂、沂南四中、县医院、计划生育委员会、劳动局、晶体管厂、酒厂等9个建设单位的投资使用情况。检查中对个别企业产值、产量、商品零售额的统计范围进行了核实,使统计数字的质量和精确度逐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