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本县工业企业很少,环境污染亦甚轻微。随着人口的迅速增多和工业的发展及农药、化肥的大量施用,生态平衡遭到破坏,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已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
废水污染据1985年调查资料统计,全县31家县属和县以上属工业企业及部分乡镇企业,年排放污水为390.81万吨以上,其中生产废水383万吨,生活废水7.81万吨。污水主要来自四个行业中的十五个企业。
1985年沂南县县属以上企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状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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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有害物质名称│有害物质排放量│等标污染负荷│等标污染负荷比│
│ │(吨/年) │(Pi总) │(ki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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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耗氧量 │5262.855 │526.284 │4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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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酚 │2.503 │250.3 │2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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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物 │11812.583 │236.252 │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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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化物 │7.612 │76.12 │6.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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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氰化物 │5.001 │50.01 │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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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0.648 │21.6 │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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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铬 │0.096 │1.92 │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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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0.0827 │0.827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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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锌 │0.091 │0.091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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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氟化物 │0.037 │0.0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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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091.5087 │1163.441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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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汇总评价,随废水排出的主要有害物质负荷比:COD45.24%,挥发酚21.51%,悬浮物20.31%,硫化物6.54%,氰化物4.3%。累计达97.9%。这些有害物质大都随废水直接排入沂河、汶河,造成水体污染,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影响工农业生产,危害人畜健康。沂南金矿、龙头汪金矿的生产废水、废渣,自1958年以来排入沂河的支流铜井河,使十余里河道淤塞,水质变坏,鱼虾灭绝,两岸农田不能用河水灌溉,给人们的生产、生活造成困难。县酒厂、县医院、县肉联厂、县羽绒厂的生产废水,排入县城内外的水渠、汪塘,最后注入沂河,严重地污染了环境。
1989年县属及县以上属工业企业、乡镇工业企业废水年排放量达728万吨,其中生产废水675万吨,生活废水53万吨。废水排放大户是县造纸厂(142.8万吨/年)、县化肥厂(215.8万吨/年),沂南金矿和龙头汪金矿(共84.07万吨/年)。
废气污染 本县工业多以煤为能源,生活燃料亦以煤与柴草为主,使大气污染呈煤烟型。据调查资料统计,1985年仅31家工业企业废气年排放量为36089.79万标立方米,其中生产工艺废气5516.42万标立方米,占总数的15.3%,燃料燃烧废气30573.63万标立方米,占总量的84.7%,平均万元产值排放量4.11万标立方米。随废气排出的有害物质总量为4058.91吨/年,主要是硫化物、二氧化碳、烟尘,其次是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氨等。
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1989年全县煤碳消耗为9万吨,但废气净化处理设备建设进展缓慢,废气年排放量达79694.46万标立方米,其中生产工艺废气29150.19万标立方米,占总量的36.6%,燃料燃烧废气50544.27万标立方米,占总量的63.4%,废气中有害物质总量达6835.59吨。
废气排放量大的企业主要有县化肥厂、县酒厂、县造纸厂、县水泥厂、县玻璃厂等。此外,居民生活、取暖燃料燃烧亦排放大量烟尘,加重了大气污染。县城内饭菜摊点较多的街道,烟尘弥漫,气味难闻,局部污染严重。废气的大量排放影响农作物和树木的生长,危害人畜的健康。
1985年沂南县各行业工业废气等标污染负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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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行业 │废气中有害物│等标污染负荷│等标污染负荷比│
│ │(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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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工业 │1274.958 │37294.179 │7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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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工业 │1161.852 │5995.129 │1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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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工业 │560.063 │3405.681 │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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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纸工业 │392.980 │2144.401 │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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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设备制造业│125.502 │680.300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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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业 │188.022 │1026.001 │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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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开采业 │49.919 │325.701 │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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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业 │218.651 │667.876 │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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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业 │86.958 │408.083 │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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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058.905 │51947.351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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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渣污染 1985年调查统计,全县工业粉尘年产生量2495.3吨,排放量2493.2吨,回收量仅为2.1吨,占产生量的0.09%;工业废渣年产生量13.8万吨,其中尾矿渣11.94万吨,占总量的86.5%;炉渣1.1万吨,占总量的7.5%;其他废渣8200余吨,占总量的6%。粉尘产生和排放量大的企业主要有县水泥厂、县造纸厂等。废渣产生和排放量大的主要有沂南金矿、龙头汪金矿、县酒厂等。随着工业企业的增加,粉尘、废渣的产生量亦不断增多。1989年,全县粉尘产生量4864吨,排放量4141吨,回收量723吨;排放大户主要有县水泥厂、县造纸厂及蒲汪、青驼、张庄三乡(镇)的水泥厂。
废渣年产生量258311吨,其中尾矿渣204971吨,炉渣12390吨,其他废渣40950吨,产生大户主要有沂南金矿、龙头汪金矿、界湖镇金场金矿、县化肥厂等。工业废渣近90%被利用,有色金属渣销售外地,炉渣用于建材原料,尾砂进行回填,工业垃圾大都被填坑或铺垫路面。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镇,生活垃圾有的未得到及时妥善处理,给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尤其县城的生活垃圾大都倒入附近汪塘沟渠,造成水体的污染。
另外,在工矿企业比较集中和靠近交通要道的地方,噪声污染亦日渐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