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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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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 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优先用于经济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以计划为依据,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协调发展,保证所需,略有结余,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一五”期间县财政共结余33.2万元;“二五”期间的1961年和1962年结余53.8万元;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结余58.5万元;“三五”期间结余379.9万元;“四五”期间结余432.6万元;“五五”期间有两年出现赤字171.6万元,其他三年结余121.7万元;“六五”期间赤字与结余相抵,结余共计128.1万元;1986年出现赤字176万元,至1989年,累计赤字141.6万元。
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1952年以前,行政事业费均由县统一编造预决算,按月向专署领报核销。1953年以后,实行单位预算,各单位在核定的年度预算内严格控制,实报实销。1959年开始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预算实行包干管理。1980年后实行“预算包干、结余留用”的办法,并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
1988年以前,公费医疗由全县统一管理、实报实销。从1988年起,对公费医疗实行大包干,凡50岁以下的在职干部职工每年人均55元,50岁以上的每年人均60元,离退休人员每年人均80元,全部经费包干到各单位。对特殊病例,规定病人负担5%的费用额,其余部分由公费医疗办公室核销。
企业财务管理 50年代只限于利润监交、投资拨款等工作。60年代着重整顿财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在财政局设立了企业财务股。70年代进行经济核算,实行了民主理财,加强成本核算、清仓查库、扭亏增盈以及挖潜促产等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扩大了企业管理自主权,推行经济责任制,进行财务大检查,实行了利改税和企业经营责任制。
1962年,全县对188个单位进行了清仓核资,对铜井金矿、张庄机械厂等6个国营厂矿进行了重点清查,清查出多余物资408种,总值55.3万元;物资报废损失99种,总值2.8万元;盘盈亏526种,净损失9.9万元。通过清仓核资,摸清了家底,在干部群众中树立了勤俭办厂的观念。
1983年和1984年,国营企业分两步实行了利改税。在35户工商企业中,1983年实现利润950.3万元,实际留利81.1万元,调整后基期利润422.4万元,实际留利126.1万元。
1987年实行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境内有三种形式,即上缴利润递增包干、超收全留,上缴利润基数包干、超收部分比例分成或分档分成,亏损包干、超亏不补。1988年,商业、物资、粮办工业及其它企业全部实行了承包经营责任制,1989年使之进一步完善,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
农业财务管理 1949~1989年,县财政支农资金共计投资1679.8万元,年均44.2万元。1986年成立乡镇财政所后,对支农资金采取县乡双层管理的办法,凡扶持的项目,必须有乡镇财政所的考察报告,经县财政局审查批准后,财政局农财股与乡镇财政所签订合同,乡镇财政所再与受援单位签订合同,以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
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 196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1961年,全县压缩资金9.8万元,完成省分配指标的80%。其中,文教卫生系统压缩资金3.3万元,行政事业方面压缩资金1.9万元,企业行政管理费压缩2.5万元,经济建设费压缩3.1万元。1968年3月后,县革命委员会负责对专控商品的审批。1981年5月后,审批工作由县人民政府负责。1985年,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后,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专控商品实行指标控制、审批转批制度,到1989年共审批专控商品价值2330万元,累计压缩资金400万元。从1989年1月1日起,根据省政府的规定征收专控商品附加费,是年共征收7.3万元。
为严肃纪律,建立正常的控购秩序,1989年,全县开展控购大检查,各单位自查违纪金额82万元;地区组织控购纪律小组抽查了11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40万元;县控购办公室组织人员对225个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出违纪单位187个,违纪金额255.3万元,其中违反控购纪律购买的小汽车、摩托车20辆,金额147.5万元。本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宽严结合的原则,共罚补43万元。通过检查,增强了各单位的控购意识,做到不是急需不申请、不经批准不购买,使控购工作纳入了正常管理的轨道。
预算外资金管理 1948年,乡村经费由村经费股统一管理。1950年实行统一筹集资金、统一管理的办法。1958年国家对企业实行利润留成,1966年后把企业基本折旧基金留给企业作更新改造资金,1970年又对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1980年后对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结余资金留给单位。1986年对县级各单位凡应纳入预算外管理的资金,必须按规定存入财政局预算外资金专户集中代管,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应填写预算外资金支票送存簿或现金缴款单,直接缴存财政专户储存。各单位根据收支情况,本着先存后支、先批后用的原则,分项目编制年度和月份预算外收支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开支。对乡镇级预算外资金,1988年规定由乡镇财政所集中代管。对预算外间歇资金实行有偿使用,1986~1989年,全县共利用预算外间歇资金479万元,扶持了96个项目,取得直接经济效益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