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宣传教育与查处违法占地 资料库:沂南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沂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4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4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土地管理局成立后,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至1989年,先后粉刷标语3200幅,散发传单40万份,利用集市举办宣传咨询站50场次,出动宣传车100辆次,举办学习班200期,增强了全县人民节约用地、保护耕地的历史责任感和法律意识,逐步形成了珍惜用地、依法用地的外部环境。同时对违法占地单位进行清查,共查出国家单位8个,集体单位12个,农民建房67户,共计违法占地122.24亩。查出后对违法单位或个人分别作了处理,其中罚款8.59万元,拆除房屋1080平方米,拆除院墙839米。期间,还对1982~1986年的违法占地单位进行了清查,查出国家单位30个,集体单位26个,个体瓦厂13个,农民建房9460户,共计违法占地3621.03亩,处理罚款10.7万元,拆除房屋59户,面积850平方米,拆除院墙105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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