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2月,开展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工作,翌年初,全县国家、集体单位申报587个、宗地925宗,面积851.5万平方米;城镇居民申报7777户、8987宗,面积169.7万平方米。2月,进入地籍调查阶段,对“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有宗地图”的宗地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建立地籍档案。当年完成调查505宗,占单位申报宗地数的54.6%。
第四节 城镇土地申报登记
1988年12月,开展城镇土地申报登记工作,翌年初,全县国家、集体单位申报587个、宗地925宗,面积851.5万平方米;城镇居民申报7777户、8987宗,面积169.7万平方米。2月,进入地籍调查阶段,对“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有宗地图”的宗地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建立地籍档案。当年完成调查505宗,占单位申报宗地数的5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