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管理 从1987年起,对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将建设用地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每年10月份,各用地单位预报下一年用地计划,土地管理局将用地单位进行分类排队,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后,本着保重点压一般、保生产性压非生产性、保计划内压计划外的原则,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次年初各用地单位再正式提出申请,经批准签发“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标通知书”后,建设单位持通知书联系定点和征地事宜。1988年,全县建设用地446.5亩,超指标0.74亩;1989年,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指标530亩,实际用地418.47亩,节约指标111.53亩。
全程管理 土地管理局在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中,实行批前考察、批中服务、批后监督的全程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立项前,土地管理局进行考察、论证、评估,对重复建设和经济效益不大的不予立项。1988年和1989年,全县申请建砖厂26处,经考察只批准8处,厂址均定在非耕地上,节约耕地400亩。1989年,县农业银行、税务局等申请扩建办事机构22处,需占地45亩,经考察只批准17处,用地14.8亩,节约耕地30.2亩。在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依据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和设计规模,对用地实施定额管理,帮助建设单位在征地范围内搞好建设规划,使建筑布局紧凑合理,减少用地。1988年,县玻璃厂建原料加工厂,申请用地50亩,土地管理局经考察分析,帮助该厂修改了规划布局,压缩用地18亩,节约投资25万元。为消除少批多占等违法占地现象,批建项目开工时,土地管理人员到现场划界定桩、定点放线。每年年底,土地管理局对本年建设用地进行复查验收,并对投产后的项目进行考核。1988年,车辆制修厂加油站将2亩临时用地私自建成11间宿舍,被没收临时用地押金2000元,并罚款2000元。
征地费管理 1988年以前,征地费由用地单位与被征地村自行协商解决,故用地单位拖欠征地费较为严重,1987年界湖西村和团山庄就有230万元征地款收不上来。1988年后,经审核同意建设的单位,将征地款存入县建设银行土地管理局帐户,建设用地批准后,由土地管理局与征地单位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征地款,由土地管理局根据被征地单位经济发展需要拨付。至1989年,土地管理局共受理44个项目,中转资金247万元。
第二节 国家、集体建设用地管理
计划管理 从1987年起,对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将建设用地纳入国民经济计划。每年10月份,各用地单位预报下一年用地计划,土地管理局将用地单位进行分类排队,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建设用地指标后,本着保重点压一般、保生产性压非生产性、保计划内压计划外的原则,统筹安排用地计划。次年初各用地单位再正式提出申请,经批准签发“非农业建设用地指标通知书”后,建设单位持通知书联系定点和征地事宜。1988年,全县建设用地446.5亩,超指标0.74亩;1989年,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指标530亩,实际用地418.47亩,节约指标111.53亩。
全程管理 土地管理局在建设用地的审批工作中,实行批前考察、批中服务、批后监督的全程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立项前,土地管理局进行考察、论证、评估,对重复建设和经济效益不大的不予立项。1988年和1989年,全县申请建砖厂26处,经考察只批准8处,厂址均定在非耕地上,节约耕地400亩。1989年,县农业银行、税务局等申请扩建办事机构22处,需占地45亩,经考察只批准17处,用地14.8亩,节约耕地30.2亩。在建设用地审批过程中,依据建设单位的投资计划和设计规模,对用地实施定额管理,帮助建设单位在征地范围内搞好建设规划,使建筑布局紧凑合理,减少用地。1988年,县玻璃厂建原料加工厂,申请用地50亩,土地管理局经考察分析,帮助该厂修改了规划布局,压缩用地18亩,节约投资25万元。为消除少批多占等违法占地现象,批建项目开工时,土地管理人员到现场划界定桩、定点放线。每年年底,土地管理局对本年建设用地进行复查验收,并对投产后的项目进行考核。1988年,车辆制修厂加油站将2亩临时用地私自建成11间宿舍,被没收临时用地押金2000元,并罚款2000元。
征地费管理 1988年以前,征地费由用地单位与被征地村自行协商解决,故用地单位拖欠征地费较为严重,1987年界湖西村和团山庄就有230万元征地款收不上来。1988年后,经审核同意建设的单位,将征地款存入县建设银行土地管理局帐户,建设用地批准后,由土地管理局与征地单位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应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的征地款,由土地管理局根据被征地单位经济发展需要拨付。至1989年,土地管理局共受理44个项目,中转资金2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