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建设 资料库:沂南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沂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40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40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小城镇建设  从1986年开始,乡镇驻地按照逐步实现农工商相结合的乡镇型小城市的目标进行建设。部分乡镇开始了对驻地行政村、商业区、工业区、居民区、文化教育区等进行统筹安排和建设,除交通干道外,主街10-12米,次街6-8米,进户小巷4米。在主街道上设有高压线杆、路灯。大庄镇、张庄镇、杨家坡乡等乡镇实行了统一排水、供水,增加了其它公共福利配套设施。
    农房建设  1949年前,境内农村除少数富户外,绝大多数农民住房拥挤,有的几代同居一室或人畜同居,团瓢、草棚、地屋子村村可见,人均住房面积只有3.2平方米。五、六十年代农民住房面积虽不断增加,但一直发展不快。1978年人均住房面积为7.7平方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的经济收入逐年提高,改建、扩建、新建的房屋不断增加。至1989年,全县农村共建新房23.2万间,总面积417.6万平方米,平均每年新建房屋占当年全县房屋总数的3.5%,而且多是石混结构、砖混结构的新式瓦房,具有造型美观、宽敞、明亮、抗震性能好等特点。1985年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15.4平方米,1989年为1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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