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县战时邮局设立会计员。1961年,实行钱帐分管,设专职出纳会计。物资设专职供应员兼材料管理员。1989年,设会计、供应、总务、统计、仓库保管员,共9人。
1955年,县邮电局实行收入上交、所需费用由上级拨入办法,支出项目按单据逐月呈报省局核销。1956年,实行独立核算。1958年,推行省、地财会汇审制度,实行收支差额管理。
1975年,实行提取企业奖励基金制度。完成计划后,县局按职工工资总数的2.5%提取企业奖励基金。
1978年,县局制定《费用审批权限的试行办法》,规定支出30元以内由主管会计审批,30元以上至200元由分管局长批准,200元以上至500元由局务会审批,500元以上由局党支部研究决定。所有单据由分管局长签字入帐。
1980年,实行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额分成的管理办法。1981年,采用定额供应,对投递包、工具包、防雨布、橡皮盘、信函秤、信箱(筒)等物品,实行交旧领新制度。自行车定人使用,修车费实报实销。1983年,实行自行车定期承包,维修费用自理,到期归己的办法。1984年,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办法。1985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材料供应建有收支备查簿。
第二节 财务管理
1942年,县战时邮局设立会计员。1961年,实行钱帐分管,设专职出纳会计。物资设专职供应员兼材料管理员。1989年,设会计、供应、总务、统计、仓库保管员,共9人。
1955年,县邮电局实行收入上交、所需费用由上级拨入办法,支出项目按单据逐月呈报省局核销。1956年,实行独立核算。1958年,推行省、地财会汇审制度,实行收支差额管理。
1975年,实行提取企业奖励基金制度。完成计划后,县局按职工工资总数的2.5%提取企业奖励基金。
1978年,县局制定《费用审批权限的试行办法》,规定支出30元以内由主管会计审批,30元以上至200元由分管局长批准,200元以上至500元由局务会审批,500元以上由局党支部研究决定。所有单据由分管局长签字入帐。
1980年,实行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额分成的管理办法。1981年,采用定额供应,对投递包、工具包、防雨布、橡皮盘、信函秤、信箱(筒)等物品,实行交旧领新制度。自行车定人使用,修车费实报实销。1983年,实行自行车定期承包,维修费用自理,到期归己的办法。1984年,实行局长“一支笔”审批办法。1985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材料供应建有收支备查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