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沂南商业不发达。1954年初,全县有个体摊贩2432户。1954年增加开业摊贩800户,坐商436户,行商166户,歇业户547户。1955年,有私营商业户2551户,从业人员2658人,资金16亿余元(旧人民币)。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国家禁止弃农经商,私营商业大多数收归国营。1956~1978年,全县除商业局系统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外,无其他乡(镇)办商业企业。商业局系统负责对县城和大乡(镇)的物资供应及对基层供销社的物资批发供应工作;供销社系统负责农村物资供应工作。因商业店点少,流通渠道单一,农民购买物品很不方便。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搞活,乡镇企业商业得以发展。此后,各种形势的商业企业相继成立,如乡(镇)办供销公司、供销经理部、贸易货栈、乡村商店、农村代销店、流动商亭、批发商店、批发市场等,逐步形成了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业贸易格局。乡镇企业商业以乡镇办最早,以个体户最多。
乡(镇)办商业 始于1979年,到1984年有企业25个,从业151人,总收入127.18万元。1989年有企业23个,从业204人,总收入1586万元。
村办商业 1984年有企业140个,从业475人,总收入142.9万元。1985年有企业555个,从业1154人,总收入472万元。此后,有些村办企业为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承包或转卖给个人经营,到1989年有村办企业130个,从业1248人,总收入447万元。水湖套村1983年开业的鲁沂百货大楼是县内最大的村办商业企业,阳都批发市场是县内较大的露天批发市场。
联户办商业 1986年有企业68个,从业245人,总收入166万元。1988年有企业196个,从业908人,总收入271万元。1989年企业减少到127个,从业608人,总收入250万元。
个体商业 建国初较少,“文化大革命”时期禁止经办。1980年开始允许个体户经商,但仍控制发展,要求营业者须经省工商局批准,年内只发展100多户。1981年起,申批权下放给县工商局,个体商业发展很快。1982年,县城有个体商业户57户,从业57人,自有资金4.62万元,营业额155.6万元;农村有个体商业户1473户,从业1504人,自有流动资金105.75万元,营业额943.69万元,上交税金14.27万元。此后,个体商业飞速发展。1989年,全县有个体商业户8797户,从业13590人,自有流动资金878万元,总收入15436万元,交营业税233.38万元。
乡镇企业商业经销的商品主要有烟酒糖茶、酱醋、食盐及其他生产、生活日用百货。这些商业企业广辟货源,从本县百货公司、糖茶公司、烟草专卖局及外地多途径购货,因而商品种类齐全,花色繁多。乡镇企业商业的发展,使得境内商业企业星罗棋布,流通渠道密如蛛网。1989年,全县有国营、集体、乡镇办各类商业企业近万家,按总人口计算,平均每80多人拥有一个企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调剂了余缺,搞活了流通领域,还为国家开辟了税源,提供了大量税金。
第四章 商业
建国初,沂南商业不发达。1954年初,全县有个体摊贩2432户。1954年增加开业摊贩800户,坐商436户,行商166户,歇业户547户。1955年,有私营商业户2551户,从业人员2658人,资金16亿余元(旧人民币)。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国家禁止弃农经商,私营商业大多数收归国营。1956~1978年,全县除商业局系统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外,无其他乡(镇)办商业企业。商业局系统负责对县城和大乡(镇)的物资供应及对基层供销社的物资批发供应工作;供销社系统负责农村物资供应工作。因商业店点少,流通渠道单一,农民购买物品很不方便。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搞活,乡镇企业商业得以发展。此后,各种形势的商业企业相继成立,如乡(镇)办供销公司、供销经理部、贸易货栈、乡村商店、农村代销店、流动商亭、批发商店、批发市场等,逐步形成了以国营经济为主体,国营、集体、个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商业贸易格局。乡镇企业商业以乡镇办最早,以个体户最多。
乡(镇)办商业 始于1979年,到1984年有企业25个,从业151人,总收入127.18万元。1989年有企业23个,从业204人,总收入1586万元。
村办商业 1984年有企业140个,从业475人,总收入142.9万元。1985年有企业555个,从业1154人,总收入472万元。此后,有些村办企业为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承包或转卖给个人经营,到1989年有村办企业130个,从业1248人,总收入447万元。水湖套村1983年开业的鲁沂百货大楼是县内最大的村办商业企业,阳都批发市场是县内较大的露天批发市场。
联户办商业 1986年有企业68个,从业245人,总收入166万元。1988年有企业196个,从业908人,总收入271万元。1989年企业减少到127个,从业608人,总收入250万元。
个体商业 建国初较少,“文化大革命”时期禁止经办。1980年开始允许个体户经商,但仍控制发展,要求营业者须经省工商局批准,年内只发展100多户。1981年起,申批权下放给县工商局,个体商业发展很快。1982年,县城有个体商业户57户,从业57人,自有资金4.62万元,营业额155.6万元;农村有个体商业户1473户,从业1504人,自有流动资金105.75万元,营业额943.69万元,上交税金14.27万元。此后,个体商业飞速发展。1989年,全县有个体商业户8797户,从业13590人,自有流动资金878万元,总收入15436万元,交营业税233.38万元。
乡镇企业商业经销的商品主要有烟酒糖茶、酱醋、食盐及其他生产、生活日用百货。这些商业企业广辟货源,从本县百货公司、糖茶公司、烟草专卖局及外地多途径购货,因而商品种类齐全,花色繁多。乡镇企业商业的发展,使得境内商业企业星罗棋布,流通渠道密如蛛网。1989年,全县有国营、集体、乡镇办各类商业企业近万家,按总人口计算,平均每80多人拥有一个企业,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调剂了余缺,搞活了流通领域,还为国家开辟了税源,提供了大量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