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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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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办电源阶段,安全规划由各发电单位自行制定。1970年7月使用网电后,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下,制定了运行及管理制度。在整个工作中做到三个同时,即在布置工作的同时,布置安全工作;在检查工作的同时,检查安全工作;在总结工作的同时,总结安全工作。从1980年起,供电局设立了安全委员会,设专职安全员,后各科室、供电站、变电站均设兼职安全员。1984年,在乡镇始设用电管理领导小组,村设管电小组,逐步形成了以局专职安全员为核心,各科室、站兼职安全员为骨干,各班组和各乡镇村电工为基础的安全网络体系。
安全用电宣传和技术培训 70年代,用电户常因不懂安全用电常识而发生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事故,并影响到电网的安全运行,对此,供电局经常组织用电管理人员,深入用户检查指导和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到1989年,共张贴安全用电通告、须知等8500份,发放安全生产条例、手册700余册。放映安全用电电影419场,观众500万人次。放映安全用电录像50场,观众15万人次。放映安全用电科教片50场次,受教育者达7.5万人次。为提高电业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1986年以来,经常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技术讲座、现场技术问答和反事故演习等活动。为创全县农电服务新水平,向全县农村电工发放倡议书1000份。
设备检修 自用网电以来,坚持做到:(1)对设备进行计划检修,并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不使设备带病运行。(2)坚持设备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及时探测与消除隐形缺陷。(3)坚持设备的定期巡视、清扫、维修制度和运行分析制度,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从1984年起,设备完好率一直保持在100%。(4)进行设备更新改造。1981年把“两线一地”式配电线路全部改为“三相三线”式。(5)加强护线宣传,利用放电影和农村各种会议,对群众进行护线教育,防止外力破坏,并会同公安部门及时处理破坏线路的案件,保证了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竞赛 从1980年开始,在各供电站、变电站、科室、班组之间开展安全生产和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在对一切活动的考核中,皆把安全生产列为首要内容。到1983年2月,创造了连续供电无事故1128天的纪录。1984年到1989年,连续6年供电无事故。从1984年至1989年,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29次(不含局下属单位),其中地级以上15次。1989年5月,获临沂地区电业系统安全知识竞赛第二名。11月,获临沂地区电业系统触电急救、保安器试验比赛第一名。局长张宝玺连续5次被省、地电业系统评为先进工作者。
事故处理 由于工作中的失误、设备本身的缺陷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曾有发生。自1971年以来,共发生人身事故17起,伤9人,死8人。发生设备事故785起,其中高压倒杆352起,高压断杆8起,高压断线425起,全部本着“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规定,召开现场会,进行认真分析和严肃处理。
运行检查 线路运行工作,是按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正常巡视和风、雷、雨、洪时特殊巡视。正常巡视开始每年1次,采取大会战的方法。1980年后每年2次。1984年开始采用包线制,由各供电站及线路队分别按供电范围将线路包给班组或个人。
变电站运行工作,采用值班制,即每人轮流值班一天一夜,每班2人。为了保证连续供电和随时应付事故抢修,各供电站及线路队节假日和夜间都设值班员,重大事故人力不足时,统一组织各供电站和线路队人员一起进行抢修。变电站检修工作,由修理班负责,除按周期每年2次定期检修外,出现事故随时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