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初,手工业者开始组织生产合作社。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和理事,领导合作社日常工作。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和监事,监督合作社工作。县属工业企业实行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60年代初,贯彻《鞍钢宪法》和《工业七十条》,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批判所谓“一长制”,企业管理大权由群众组织掌握,工厂秩序混乱,生产遭到破坏。“文化大革命”后期,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管理权高度集中,企业无经营自主权,连自负盈亏的集体企业也被统得过死,管得过严。1975年9月,县工交办公室成立。1978年后,逐步恢复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1984年改革用人制度,进一步强化厂长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厂长负责任免厂内中层干部,厂党委(党支部)对企业起保证监督作用。
1987年起,县直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选贤任能,逐步实行以厂长领导下的承包小组为决策中心、职工民主管理、党委(党支部)监督的新的领导体制。
自1981年起,县工交办公室改称经济委员会,协助企业主管部门对县属全民、集体企业实行宏观调控,微观指导,以求平衡发展。
第二节 管理体制
50年代初,手工业者开始组织生产合作社。合作社设理事会、监事会。理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和理事,领导合作社日常工作。监事会设主任、副主任和监事,监督合作社工作。县属工业企业实行党委(党支部)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60年代初,贯彻《鞍钢宪法》和《工业七十条》,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群众三结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批判所谓“一长制”,企业管理大权由群众组织掌握,工厂秩序混乱,生产遭到破坏。“文化大革命”后期,强调党的“一元化”领导,管理权高度集中,企业无经营自主权,连自负盈亏的集体企业也被统得过死,管得过严。1975年9月,县工交办公室成立。1978年后,逐步恢复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1984年改革用人制度,进一步强化厂长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厂长负责任免厂内中层干部,厂党委(党支部)对企业起保证监督作用。
1987年起,县直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选贤任能,逐步实行以厂长领导下的承包小组为决策中心、职工民主管理、党委(党支部)监督的新的领导体制。
自1981年起,县工交办公室改称经济委员会,协助企业主管部门对县属全民、集体企业实行宏观调控,微观指导,以求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