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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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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县前,境内成片的林木约有6.5万亩,多系地主所有。树种主要为油松、赤松、侧柏及麻栎。建县后,沂南行署于1941年3月召开区长联席会议,号召全县青壮年每人植树3棵,并开展生产运动。至4月底,全县植树12万株,造苗圃700余亩,推动了林业的发展。1947年,国民党军队重点进攻沂蒙山区时,境内树木遭严重破坏,公路两边及重要山头、村庄树木荡然无存。至1949年,境内仅有疏残林1.5万亩左右,森林覆盖率不足1%。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将部分山权林权划给附近村庄所有,号召封山造林闸山沟,鼓励个人育苗造林,谁造谁有。1950年,王家安子村(马牧池乡)王力领导变工组栽树2.45万棵,并发动全村封山造林,影响带动了周围20余村的造林绿化工作,因成绩突出,该村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村,王力荣获“全国造林绿化劳动模范”称号。同年9月,赴京参加了全国工农兵劳模代表会议。1952年冬,兴旺庄团支部书记刘金厚组织134名青年团员,在2.5公里长、150米宽的沙滩上造防风固沙林,至1956年,栽杨树10万余株,计500亩左右。这一防风林带被命名为“青年防风林”。团地委授予该造林队“兴利除弊”锦旗一面。队长刘金厚于1956年3月出席了在延安召开的五省青年造林积极分子大会。
自1954年起,造林从个体过渡到集体阶段。国家提出退耕还林,号召民兵、妇女、学生义务植树,大造民兵林,“三八”林、青年林等。是年7月召开了全县第一次农林技术代表会议,代表457人,其中林业代表107人。之后,每季造林前召开代表会或开办训练班,培养骨干力量,指导造林工作。至1957年,每年造林8~10万亩。
1958年春,群众性大规模治山造林运动全面开展。至4月17日,全县治山头376个,造林7.7万亩。由于是年大炼钢铁等左倾错误影响,原有成林多遭砍伐破坏,给国家和集体造成极大损失。至1962年,全县林地面积仅存14.6万亩,多为中幼林。
1963年,县人委开始进行林木确权发证工作,给农民适当留了自留山和部分闲散地,鼓励社员个人植树造林,造林方式采取个人、集体、国营、国社合营一齐上。至1967年,实有林地面积达28.9万亩,每年造林均在5万亩左右。之后,林业生产持续发展,据1975年森林资源清查,有林地面积为42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15.8%。
1976年后,由于受左倾错误影响及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林业生产责任制没有及时跟上,致使有些地方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林业资源受到严重破坏。如孙祖乡1975年林业用地面积7.2万亩,1982年锐减至4.3万亩;有林地面积由5.5万亩减至3.8万亩。至1983年,全县每年造林1万亩左右。1984年有林地面积仅28万亩。森林覆盖率降为13.19%。
自1982年起,国家重新调整了林业政策。县政府进行了第二次林木确权发证工作,划分了自留山和责任滩。1984年,国家正式颁布森林法后,县委、县政府对造林绿化高度重视,把林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委书记和县长亲自包山头、河滩绿化,每年从地方财政收入中拨出部分资金,扶持林业的发展。1986年造林达7.8万亩,有林地面积为33.2万亩,全县林木覆盖率18.1%。是年,县委书记辛云岩被评为省造林绿化先进干部,县农民中专校长杨守祥被评为全国造林绿化劳动模范。至1989年底,有林地面积为44万亩,林木覆盖率为22%。
50年代,荒山造林以侧柏、麻栎、松树为主,采用“一镢松”栽植法。荒滩造林栽青杨、加杨和柳树,采用小穴边整边栽。当时造林口诀为“山前橡子山后松,栽上一定能成功”;“沙里青杨泥里柳,石头旮旯种枰柳”。青杨虽对荒滩绿化起一定作用,但因不能成材而被淘汰。60~70年代,荒山造林中刺槐占较大比重,一般用鱼鳞坑整地法。70年代后,荒山坡度大、土层薄的地方仍采用“一镢松”造林。山腰用鱼鳞坑整地,山下造林用小梯田或整一米见方大穴,河滩丰产林全面深翻1~2米宽条带抽沙换土。80年代,除注重筛选和发展乡土树种楸树、楝树、枰柳、毛白杨外,引进的I-72、I-69、I-214杨和沙兰杨等成为四旁植树和营造丰产林主要树种。
建国初期,当地群众四旁植树多系臭椿、槐树、楸树、榆树等乡土树种,树苗为根生苗或实生苗,栽时整穴较小,每年植树200万株左右。1965年前后,均在500万株以上。1973年,四旁植树达到1000万株。之后,四旁植树杂交杨和泡桐占绝对优势,乡土树种占很小比例。栽时整大穴并施基肥,成活率80%以上。1980年,全县实有四旁树木1529万株。农村土地承包时因轻视林业杀伐过半,1984年底减至480万株。据1986年底统计,四旁树木实有900万株,人均11株,折实覆盖面积10.95万亩。至1989年,四旁树木达1310万株,折实覆盖15.6万亩。
自1979年3月12日植树节开始,每年都要进行全民性义务植树活动,先后组织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绿化了界湖至苏村公路8.5公里,绿化了西山公园及县城部分街道。1982年植树节,全县植树106万株。1989年,在县六大班子领导的带动下,县直各部门到北大山系县长责任工程工地义务植树2万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