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教育 1972年秋,县农机局在县生产资料供应站(县生资公司)举办了第一期农机人员培训班。此后,每年都举办1~2期驾驶员培训班。1976年夏秋季节共培训120余人,其中女学员占一半。例如界湖东村陈世玲,界湖西村刘振美,团山庄肖纪玲等。1977年地区农机局、教育局组织100名物理教师进行农机知识培训,使之能承担中学农机培训工作。随后,沂南县第一中学、沂南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铜井中学开设了农机专业班,培训了一批农机人员。1979年8月举办了一期大队干部培训班,共73人。1978年6月,局内设农机培训小组,1979年9月设训练股,专管农机培训工作。1986年改称沂南县农业机械化学校。1978~1989年共培训农机技术人员6638人次。
使用管理 1970年前因机构制度不健全,农业机械完好率差,事故多,费用高。当时每台手扶拖拉机年修理费高达600~1200元。1972年后,加强了农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先后实行“五定一奖”(定人员、定机具、定油耗、定利润、定成本和完成定额奖)、“四统一”(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核算)、“三库一间”(车库、油料库、机具库和维修保养间)以及三级过滤一沉淀的净化加油等管理措施,使农机完好率提高,修理费用和油耗下降。1979年对辛集公社20台手扶拖拉机调查,每台平均年修理费为450元,标准亩耗油1.9公斤。进入80年代后,拖拉机以个人和联户经营为主,集体所有的拖拉机主要实行“大包干”或利润分成等办法,并采取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统一供油、统一收费标准的措施,促使农机务农。每年“三夏”、“三秋”前后检查保养情况,1979年开始农机保养升级赛活动,评出甲、乙、丙三级,降为丙级的机具,不准从事作业。1979~1980年对全县拖拉机驾驶员进行了考评定级。1983年对农民农机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职称评定。
安全监理 1972年始开展农机监理业务,主要负责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考核等。1973年春开始与交通监理部门联合进行年检年审,核发山东省农用拖拉机驾驶证。1978年局内设农机监理股,1986年改称农机监理站。1983年对农用拖拉机核发黄底黑字牌照。牌首带有保养升级赛的甲、乙或丙字样。1985年换发全国统一编发的白底黑字牌照,山东省代号为“15”,牌首带有“沂南”二字,“15”和“沂南”为红字。1986年换发白底黑字,代号分别有14号牌、44号牌、74号牌,并分别备有“临加”牌。1989年10月,农用拖拉机由公安部门全部委托给农机部门管理,第一次实现了拖拉机由一家管理。1989年,年审拖拉机1982台,驾驶员1101人,挂发柴油机、脱粒机牌407个。通过上述措施,农机事故有所减少。但是,违章现象仍时有发生,1976~1989年共发生农机事故74起,死36人,伤78人,经济损失9.8万元。
第二节 农机管理
农机化教育 1972年秋,县农机局在县生产资料供应站(县生资公司)举办了第一期农机人员培训班。此后,每年都举办1~2期驾驶员培训班。1976年夏秋季节共培训120余人,其中女学员占一半。例如界湖东村陈世玲,界湖西村刘振美,团山庄肖纪玲等。1977年地区农机局、教育局组织100名物理教师进行农机知识培训,使之能承担中学农机培训工作。随后,沂南县第一中学、沂南县农民中等专业学校、铜井中学开设了农机专业班,培训了一批农机人员。1979年8月举办了一期大队干部培训班,共73人。1978年6月,局内设农机培训小组,1979年9月设训练股,专管农机培训工作。1986年改称沂南县农业机械化学校。1978~1989年共培训农机技术人员6638人次。
使用管理 1970年前因机构制度不健全,农业机械完好率差,事故多,费用高。当时每台手扶拖拉机年修理费高达600~1200元。1972年后,加强了农机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先后实行“五定一奖”(定人员、定机具、定油耗、定利润、定成本和完成定额奖)、“四统一”(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核算)、“三库一间”(车库、油料库、机具库和维修保养间)以及三级过滤一沉淀的净化加油等管理措施,使农机完好率提高,修理费用和油耗下降。1979年对辛集公社20台手扶拖拉机调查,每台平均年修理费为450元,标准亩耗油1.9公斤。进入80年代后,拖拉机以个人和联户经营为主,集体所有的拖拉机主要实行“大包干”或利润分成等办法,并采取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统一供油、统一收费标准的措施,促使农机务农。每年“三夏”、“三秋”前后检查保养情况,1979年开始农机保养升级赛活动,评出甲、乙、丙三级,降为丙级的机具,不准从事作业。1979~1980年对全县拖拉机驾驶员进行了考评定级。1983年对农民农机技术人员进行了技术职称评定。
安全监理 1972年始开展农机监理业务,主要负责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技术考核等。1973年春开始与交通监理部门联合进行年检年审,核发山东省农用拖拉机驾驶证。1978年局内设农机监理股,1986年改称农机监理站。1983年对农用拖拉机核发黄底黑字牌照。牌首带有保养升级赛的甲、乙或丙字样。1985年换发全国统一编发的白底黑字牌照,山东省代号为“15”,牌首带有“沂南”二字,“15”和“沂南”为红字。1986年换发白底黑字,代号分别有14号牌、44号牌、74号牌,并分别备有“临加”牌。1989年10月,农用拖拉机由公安部门全部委托给农机部门管理,第一次实现了拖拉机由一家管理。1989年,年审拖拉机1982台,驾驶员1101人,挂发柴油机、脱粒机牌407个。通过上述措施,农机事故有所减少。但是,违章现象仍时有发生,1976~1989年共发生农机事故74起,死36人,伤78人,经济损失9.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