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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养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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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农民历来有养蚕传统。建国前至50年代初,农民多以零星桑树采桑养蚕,自养自管。所收蚕茧土法抽丝后,用木机织成绢自用或出售。1949年境内有柞场7647亩,有少数农户喂养柞蚕。1964年,蓖麻蚕在境内开始饲养,后因效益低,蚕囊蛹无越冬能力和食源难以解决等原因停养。60至70年代,蚕业生产由县林业局兼管,负责生产和技术指导,蚕茧由供销社为丝厂代购。1981年1月,沂南县蚕茧站成立,有干部职工6人。1989年成立沂南县丝绸公司,时辖辛集、大庄、苏村、界湖、青驼、库沟6个蚕业技术指导站,共有干部职工108人。
建国前,境内农民主要饲养土种三眠蚕,蚕劣质杂,收入甚微。建国后,逐渐引进鲁黄、新园、华九×瀛汗、华十×瀛文、苏17×苏16等新品种。1984年开始饲养多丝量的莱松×皓月。70年代前,农民养蚕操作粗放,育小蚕“怀揣腰掖”,蚁蚕孵出率低。1980年后采用统一“催青”,分批发种和“小蚕共育”法,提高了蚕茧质量,促进了养蚕业的发展。蚕蔟淘汰了杂树枝乱草,采用蜈蚣蔟,蚕茧产量比传统蚕蔟提高10-30%,蚕茧质量也有了明显提高。1986年后,蚕蔟一律采用纸板方格蔟,生产商品茧达90%以上,上茧率比蜈蚣蔟提高15%左右。黄斑、黄柴、双宫茧等下脚茧减少90%以上。在推广纸板方格蔟的同时,全县又推广了“四统一”(即统一浇水、防治病虫害、消毒、小蚕共育)的管桑养蚕方法和烘茧“五定一保”(即定温度、时间、茧量、加煤量、干燥程度,确保蚕茧质量)、收茧“五位一体”(即预约售茧、售前初验、平台抽样、密码验级、仪测定价)的烘茧、收茧制度,杜绝了人情茧,充分调动了蚕农的积极性,保证了蚕茧质量。由于养蚕技术和管理措施的不断改进和完善,亩桑产茧量由1986年的40公斤提高到1989年的83.3公斤,全县总产值由1980年的13万元提高到1989年的150多万元,蚕农亩桑年收入在1500元左右。
蚕病主要有病原菌致发病、僵病、脓病、多化性蝇蛆病等。对蚕病主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一般用生石灰、漂白粉、甲醛等统一消毒。用氯霉素灭蚕蝇、舔食或喷洒蚕体防病治病。对新建蚕室多用硫磺熏烟,防止壁虱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