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人事工作由政府直接办理。1950年6月,民政科设人事股,负责人事工作。1952年6月,人事股由民政科分出,成立人事科,编制2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事部门受到冲击,人事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管理。1975年,建人事局,编制7人。至1989年共有干部18名,下设办公室、退休干部科、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工资改革办公室。
第一章 机构
建国前,人事工作由政府直接办理。1950年6月,民政科设人事股,负责人事工作。1952年6月,人事股由民政科分出,成立人事科,编制2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人事部门受到冲击,人事工作由县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管理。1975年,建人事局,编制7人。至1989年共有干部18名,下设办公室、退休干部科、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岗位责任制考评委员会办公室、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工资改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