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建立预备役登记统计制度。每年把符合预备役条件,不超过40岁的复员退伍军人,地方上18-30岁的男性公民和有专业技术的女性公民及办理了预备役军官手续的复员退伍军人,分别编入一类预备役、二类预备役和预备役军官。“文化大革命”期间,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停止。
1981年恢复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县、乡两级武装部都建立档案,对年满18-35岁的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和民兵进行登记。并按照技术专业分类划分为全军通用、海军、空军、炮兵等栏目。其专业分类划分统计数字是:全军通用956人;海军159人;空军200人;炮兵676人。第二炮兵1人;装甲兵124人;通信兵371人;防化兵52人;工程铁道兵248人。是年,根据中共中央(1981)11号文件精神,将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基干民兵编入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编入二类预备役。其登记情况是:
1981年:一类预备役139000人;二类预备役104000人。
1982年:一类预备役13202人;二类预备役67025人。
1983年:一类预备役16788人;二类预备役61268人。
1984年:一类预备役16092人;二类预备役63210人。
1985年:一类预备役11875人;二类预备役74503人。
1986年:一类预备役11109人;二类预备役72059人。
1987年:一类预备役10086人;二类预备役71147人。
1988年:一类预备役9318人;二类预备役72242人。
1989年:一类预备役8918人;二类预备役72909人。
第三节 预备役
1955年建立预备役登记统计制度。每年把符合预备役条件,不超过40岁的复员退伍军人,地方上18-30岁的男性公民和有专业技术的女性公民及办理了预备役军官手续的复员退伍军人,分别编入一类预备役、二类预备役和预备役军官。“文化大革命”期间,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停止。
1981年恢复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县、乡两级武装部都建立档案,对年满18-35岁的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和民兵进行登记。并按照技术专业分类划分为全军通用、海军、空军、炮兵等栏目。其专业分类划分统计数字是:全军通用956人;海军159人;空军200人;炮兵676人。第二炮兵1人;装甲兵124人;通信兵371人;防化兵52人;工程铁道兵248人。是年,根据中共中央(1981)11号文件精神,将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基干民兵编入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编入二类预备役。其登记情况是:
1981年:一类预备役139000人;二类预备役104000人。
1982年:一类预备役13202人;二类预备役67025人。
1983年:一类预备役16788人;二类预备役61268人。
1984年:一类预备役16092人;二类预备役63210人。
1985年:一类预备役11875人;二类预备役74503人。
1986年:一类预备役11109人;二类预备役72059人。
1987年:一类预备役10086人;二类预备役71147人。
1988年:一类预备役9318人;二类预备役72242人。
1989年:一类预备役8918人;二类预备役729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