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殡葬改革 资料库:沂南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沂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1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1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境内丧葬事宜历来沿袭土葬习俗,礼仪繁杂,既浪费钱财,又占用土地。建国后,国家多次号召推行殡葬改革。1958年始提倡平掉粮田中的坟头。1967年,提倡人死后开追悼会,是年共召开追悼会1005次。1974年开展平坟头建公墓活动,是年共平掉坟头5.2万个,建公共墓地1200余处。但由于人们受旧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坟头屡平屡筑。
    1975年,省民政厅拨款7万元筹建的县火化场竣工,用地15亩,建筑面积1687平方米,其中火化间462平方米,骨灰室144平方米,办公室70平方米,宿舍384平方米,车库144平方米,仓库144平方米,其他用房339平方米;配车辆4台。1977年4月1日正式开始火化,火化的第一具尸体是张庄公社下峪大队三等残废军人胡发恩。由于县委、县革委和各公社、大队加强了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当年火化尸体2597具,火化率为65%,1978年上升到89%。1979年后火化率逐年下降,1983年下降到3%,后又逐年回升,1989年火化率达95%。但由于旧的丧葬习俗未有彻底根除,推行火化后仍有人将骨灰殓棺土葬,大操大办之风仍在某些村户盛行,有待进一步改革。
   
    沂南县火化场化尸情况表(1977~1989年)
┌──┬────┬────┬─────┐
│年份│死亡人数│火化人数│火化率(%) │
├──┼────┼────┼─────┤
│1977│3971    │2597    │65        │
├──┼────┼────┼─────┤
│1978│4007    │3548    │89        │
├──┼────┼────┼─────┤
│1979│4044    │2327    │58        │
├──┼────┼────┼─────┤
│1980│4079    │1231    │30        │
├──┼────┼────┼─────┤
│1981│4128    │152     │4         │
├──┼────┼────┼─────┤
│1982│4183    │522     │12        │
├──┼────┼────┼─────┤
│1983│4248    │111     │3         │
├──┼────┼────┼─────┤
│1984│4290    │296     │7         │
├──┼────┼────┼─────┤
│1985│4325    │1219    │28        │
├──┼────┼────┼─────┤
│1986│4362    │2875    │66        │
├──┼────┼────┼─────┤
│1987│4392    │3630    │83        │
├──┼────┼────┼─────┤
│1988│4392    │3823    │87        │
├──┼────┼────┼─────┤
│1989│4438    │4238    │95        │
└──┴────┴────┴─────┘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