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4月12日,建立县公证处,共3人。1989年增至10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公证员3人。1981-1986年,共办理公证5640件,收费4.2万元。其中,经济合同公证5349件,收费3.9万元。1987-1989年,共办理公证6361件,收费4.23万元,其中,经济合同公证5072件,收费3.2万元。
1984年,为解决国家储粮设备不足的困难,全县开展“民代国储”活动,公证处共办理农民储粮合同51513份,代储粮食3000多万公斤,受到省司法厅表彰。
第四节 公证业务
1981年4月12日,建立县公证处,共3人。1989年增至10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1人,公证员3人。1981-1986年,共办理公证5640件,收费4.2万元。其中,经济合同公证5349件,收费3.9万元。1987-1989年,共办理公证6361件,收费4.23万元,其中,经济合同公证5072件,收费3.2万元。
1984年,为解决国家储粮设备不足的困难,全县开展“民代国储”活动,公证处共办理农民储粮合同51513份,代储粮食3000多万公斤,受到省司法厅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