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1985年5月,共出动法制宣传车270台次,举办宣传栏41期,绘制宣传板101块,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份,举办广播讲座4期、干部普法轮训班4期。1985年6月,全县开展普法教育。至1989年,共出动宣传车109台次,办宣传栏37期,发放《农民法律常识读本》5万册、《职工法律常识读本》2万册。在农村举办多种类型的农民法律知识教学班,在中小学设法制课,参加学习的达52万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法律知识学习班127期,有7200人参加。1988年,沂南县被省普法领导小组授予“全民普及法律常识先进集体”称号。1989年,沂南县委被省、地普法领导小组推荐为全国普法先进集体。
第二节 法制教育
1981-1985年5月,共出动法制宣传车270台次,举办宣传栏41期,绘制宣传板101块,发放宣传材料1.5万份,举办广播讲座4期、干部普法轮训班4期。1985年6月,全县开展普法教育。至1989年,共出动宣传车109台次,办宣传栏37期,发放《农民法律常识读本》5万册、《职工法律常识读本》2万册。在农村举办多种类型的农民法律知识教学班,在中小学设法制课,参加学习的达52万人。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举办法律知识学习班127期,有7200人参加。1988年,沂南县被省普法领导小组授予“全民普及法律常识先进集体”称号。1989年,沂南县委被省、地普法领导小组推荐为全国普法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