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1989年,受理经济案件258件280人,立案85起,批捕47人,提起公诉32人,免诉32人,挽回经济损失204万元。其中,1989年受理经济案件43件45人,立案21件,批捕8人,提起公诉5人,免诉10人,挽回经济损失73万元。1985年10月3日,双堠供销社发现短款1万余元,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组织人员,查帐近万份,将此案破获。
1989年4月,根据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在税务局设立检察室,受理偷税抗税案18件18人,共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
第四节 经济检察
1980-1989年,受理经济案件258件280人,立案85起,批捕47人,提起公诉32人,免诉32人,挽回经济损失204万元。其中,1989年受理经济案件43件45人,立案21件,批捕8人,提起公诉5人,免诉10人,挽回经济损失73万元。1985年10月3日,双堠供销社发现短款1万余元,检察院接到举报后,组织人员,查帐近万份,将此案破获。
1989年4月,根据检察院组织法有关规定,在税务局设立检察室,受理偷税抗税案18件18人,共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