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沂南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沂南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11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9/section/2/article/11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6月,成立县人民检察署,设副检察长1人,检察员1人。1954年12月,改称检察院,共4人。1958年,设行政、自行侦查、侦查审判监督组,共15人。1961年8月,设秘书、批捕、侦查组,共8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1人。1966年下半年至1968年2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检察院瘫痪。1968年3月至1973年5月,实行军事管制。1974年,在公安局设检察股。1978年4月,检察院恢复,共13人。设办公室、批捕、起诉、法纪股。1980年,增设劳改监所股、政工股。1982年,设办公室、刑事侦查一科、刑事侦查二科、法纪检察科、经济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政工科。1985年,有人员55人。其中,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调研员1人,检察员30人,助理检察员9人,书记员2人,法警2人,其他人员7人。1987年6月,增设技术科。1989年,有人员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