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9年底,县民政科建立,接待信访对象主要为抗日军人家属。建国后,为进一步加强党和优抚对象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县民政科设信访组,有1名干部专门负责接待工作。1964年,接待来访288人次,来信169件,对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基本做到多办少转,及时处理。
1979年后,信访量剧增。为搞好信访工作,民政局增设信访室,配备2名干部。1981年下半年,局长分工负责,对来信来访中的重点问题亲自过问,并下基层调查处理。是年共接待来访人员487人次,其中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的170人次,常年有病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的310人次,解决412人次。来信112件,处理98件;上级转来信件68件,落实解决61件。1985~1989年底,受理信访10132件次。其中来信2323件;反映优待问题516件次,申请补助562件次、治病3188件次、住房508件次,因牺牲、病故、残疾要求抚恤481件次,安排工作899件次,承认身份1245件次,请求救济2138件次,盲、聋、哑问题96件次,控告、举报24件次,火化问题37件次,民事纠纷8件次,农转非6件次,退、离休及退职补助174件次,“五保”方面51件次,结案率97.2%。
第二节 民政信访工作
1939年底,县民政科建立,接待信访对象主要为抗日军人家属。建国后,为进一步加强党和优抚对象的联系,倾听群众呼声,县民政科设信访组,有1名干部专门负责接待工作。1964年,接待来访288人次,来信169件,对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基本做到多办少转,及时处理。
1979年后,信访量剧增。为搞好信访工作,民政局增设信访室,配备2名干部。1981年下半年,局长分工负责,对来信来访中的重点问题亲自过问,并下基层调查处理。是年共接待来访人员487人次,其中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的170人次,常年有病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的310人次,解决412人次。来信112件,处理98件;上级转来信件68件,落实解决61件。1985~1989年底,受理信访10132件次。其中来信2323件;反映优待问题516件次,申请补助562件次、治病3188件次、住房508件次,因牺牲、病故、残疾要求抚恤481件次,安排工作899件次,承认身份1245件次,请求救济2138件次,盲、聋、哑问题96件次,控告、举报24件次,火化问题37件次,民事纠纷8件次,农转非6件次,退、离休及退职补助174件次,“五保”方面51件次,结案率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