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费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费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article/8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article/8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县档案机构 建国前,费县无专门档案机构。由于战事频繁,保留档案材料极少。1950年,档案由收发室兼管,开始收集和立卷。1956年,档案工作从收发室分出,成立档案室。1963年3月,成立档案局,县委县人委两个档案室合并成立档案馆,为事业机构。档案局、档案馆合署办公,有专职档案工作者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档案局、档案馆停止业务活动,工作人员被调离。1976年2月,县委办公室设档案组,承担原档案局和档案馆的行政和业务工作。1980年恢复档案局、档案馆的建制。
    基层档案机构 1956年前各区机关陆续建立档案室。1959年,全国档案工作会议后,县直机关各部门也相继建立档案室,至1966年,县以下共有档案室52个。1984年,全县档案室增至103个。至1985年,全县共有基层档案室120个。各基层单位除少数大型企事业档案室配有专职人员外,余皆为文秘工作者兼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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