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民政信访工作 资料库:费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费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article/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article/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民政局信访工作自1950年开始,至1985年,共接收群众来信1000多封,接待群众来访3万多人次。1958年以前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97%的是要求安置工作,3%属于要求解决生活问题。对群众的要求,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合理安排。1959~1961年国民经济困难时期,来信来访多数是反映生活困难问题。“文化大革命”时期来信来访内容,主要是派性问题及个别复员、退伍、残废军人要求生活补助等问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至1985年底,共处理群众来信来访9637件(次),其中申请优待补助的627件(次),要求帮助治病的5991件(次),要求解决住房问题的284件(次),因牺牲、病故申请抚恤的176件(次),因公致残申请抚恤的982件(次),要求安排工作的409件(次),要求救济的382件(次),遣返疏散遗留问题140件(次),要求承认身分的140件(次),其它506件(次)。来信来访处理结案的占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