塾师 1870~1938年,费县城乡塾师累计约550人。其中少数自己设馆授徒,多数受聘于他人,任期一般为一年,也有连任多年。他们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差异较大,官府对他们也无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建国前小学教师 1931年,全县小学教师的学历情况是:师范学校、高级中学和师范专科学校毕业者6人,简易师范或乡村师范毕业者135人,初级中学毕业者35人,其它学历者16人,共192人。1936年,教育部颁布了《修正中小学教育规程》,规定小学教员任用标准为:高级小学教员的学历为中等师范或高级中学毕业生;初级小学教员为初级中学或简易师范毕业生。并要求人格高尚,学识丰富,无不良嗜好,经鉴定合格者,方可任用,任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胜任工作者可连聘连任。40年代,费县教育发展缓慢,学校甚少,教师队伍不稳定。
建国后的中小学教师 教师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队伍不断壮大。
公办教师:公办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的基本队伍,是国家事业干部,由人民政府管理和任用。1949年全县共有小学教师109人,其来源有解放区培训的教师;愿意从事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原有学校教师;从社会上招聘或由政府安排就业的知识分子;来自苏北、皖北、济宁、荷泽等地的知识分子。嗣后,中等、高等师范毕业生由山东省统一分配来费县任教,全县教师队伍不断充实壮大。1955年,整顿教师队伍,有些教师因政治原因离开了教育事业,有的因文化水平太低被辞退。至1956年底,全县共有中小学公办教师642人。
1957年底至1958年初,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全县有82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大多数调离学校,安置到农村或农场强迫劳动改造。同时又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抽调一批知识分子充实到各级各类学校中去。至1958年底,全县共有公办教师909人,其中中学教师80人。1960年因生活困难,一部分人自动离职,1961年,全县有教师1793人。后经两次调整学校布局,裁撤一些小学班校,重新配置教师,一部分人调到金融系统或公社任职;一部分被下放到农村生产队务农。至1962年底,全县教师实有1408人。
1968年11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采纳”嘉祥县两位小学教师《关于农村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和小学教师一律回原籍生产大队任教的建议,本县辞退外籍教师305人。次年教育系统又搞一次“清理阶级队伍”,一部分教师被逐出教师队伍。1971年春,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又有一部分教师受到了不正当的处理。致使公办教师队伍大幅度减员,不少地方出现了有学校(班级)无人教课的情况。为充实教师队伍,费县革命委员会遵照山东省革命委员会鲁革发(1971)37号文件规定,从185名属临时工性质的任课教师中转173名为中小学公办教师。1978~1979年先后两次在民办教师中考试录取了229人为公办教师。按条件安排了退休教师的子女顶替接班。当年,全县中小学公办教师(包括职员)共1888人,1985年增至2640人,占公办和民办教师总数的42%。
民办学校教师:民办教师由办学单位在民间招聘,不转非农业户口,其劳动报酬由本人所在单位负担,国家定额补助。1950年,全县有民办教师9人,1958年为727人,他们中绝大多数是初、高小毕业生,1960年后,大部分民办中小学停办,这部分教师也随之回生产队务农。
1968年后,公办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办,又大量扩充民办教师,1973年增至2678人。1977年全县中小学共有民办教师5463人。1985年,经过调整,一部分转为公办教师,全县民办教师尚有3630人,其中在公办中学任教的有31人。
1985年,全县普通中学(包括联中)1858名专职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61人,专科及本科肄业者293人,大专未满两年的26人, 中专和具有同等学历的1336人,不及中专学历的142人;3570名小学专职教师中,具有中师以上学历者2001人,不及中师学历者1341人,不及初师学历者228人。
第一节 师资状况
塾师 1870~1938年,费县城乡塾师累计约550人。其中少数自己设馆授徒,多数受聘于他人,任期一般为一年,也有连任多年。他们的知识水平、教学能力差异较大,官府对他们也无统一的标准和要求。
建国前小学教师 1931年,全县小学教师的学历情况是:师范学校、高级中学和师范专科学校毕业者6人,简易师范或乡村师范毕业者135人,初级中学毕业者35人,其它学历者16人,共192人。1936年,教育部颁布了《修正中小学教育规程》,规定小学教员任用标准为:高级小学教员的学历为中等师范或高级中学毕业生;初级小学教员为初级中学或简易师范毕业生。并要求人格高尚,学识丰富,无不良嗜好,经鉴定合格者,方可任用,任期一般为半年或一年,胜任工作者可连聘连任。40年代,费县教育发展缓慢,学校甚少,教师队伍不稳定。
建国后的中小学教师 教师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重视,队伍不断壮大。
公办教师:公办教师是中小学教师的基本队伍,是国家事业干部,由人民政府管理和任用。1949年全县共有小学教师109人,其来源有解放区培训的教师;愿意从事新中国教育事业的原有学校教师;从社会上招聘或由政府安排就业的知识分子;来自苏北、皖北、济宁、荷泽等地的知识分子。嗣后,中等、高等师范毕业生由山东省统一分配来费县任教,全县教师队伍不断充实壮大。1955年,整顿教师队伍,有些教师因政治原因离开了教育事业,有的因文化水平太低被辞退。至1956年底,全县共有中小学公办教师642人。
1957年底至1958年初,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全县有82名教师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大多数调离学校,安置到农村或农场强迫劳动改造。同时又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抽调一批知识分子充实到各级各类学校中去。至1958年底,全县共有公办教师909人,其中中学教师80人。1960年因生活困难,一部分人自动离职,1961年,全县有教师1793人。后经两次调整学校布局,裁撤一些小学班校,重新配置教师,一部分人调到金融系统或公社任职;一部分被下放到农村生产队务农。至1962年底,全县教师实有1408人。
1968年11月,山东省革命委员会“采纳”嘉祥县两位小学教师《关于农村小学下放到大队来办》和小学教师一律回原籍生产大队任教的建议,本县辞退外籍教师305人。次年教育系统又搞一次“清理阶级队伍”,一部分教师被逐出教师队伍。1971年春,全县中小学教师开展“一打三反”运动,又有一部分教师受到了不正当的处理。致使公办教师队伍大幅度减员,不少地方出现了有学校(班级)无人教课的情况。为充实教师队伍,费县革命委员会遵照山东省革命委员会鲁革发(1971)37号文件规定,从185名属临时工性质的任课教师中转173名为中小学公办教师。1978~1979年先后两次在民办教师中考试录取了229人为公办教师。按条件安排了退休教师的子女顶替接班。当年,全县中小学公办教师(包括职员)共1888人,1985年增至2640人,占公办和民办教师总数的42%。
民办学校教师:民办教师由办学单位在民间招聘,不转非农业户口,其劳动报酬由本人所在单位负担,国家定额补助。1950年,全县有民办教师9人,1958年为727人,他们中绝大多数是初、高小毕业生,1960年后,大部分民办中小学停办,这部分教师也随之回生产队务农。
1968年后,公办小学下放到生产大队办,又大量扩充民办教师,1973年增至2678人。1977年全县中小学共有民办教师5463人。1985年,经过调整,一部分转为公办教师,全县民办教师尚有3630人,其中在公办中学任教的有31人。
1985年,全县普通中学(包括联中)1858名专职教师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有61人,专科及本科肄业者293人,大专未满两年的26人, 中专和具有同等学历的1336人,不及中专学历的142人;3570名小学专职教师中,具有中师以上学历者2001人,不及中师学历者1341人,不及初师学历者22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