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本县土地多为私有,建筑无审批程序。建国后,城乡建筑纳入规划,审批程序视工程建筑面积而定。一般先由民政局审批征用土地,由建委规划定点、审核设计图纸和发放建筑执照。在县城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工程,必须有计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设计图纸,写出开工报告,经建委批准后方可施工。
县建筑公司属县办集体企业。乡镇建筑队属乡镇企业。村建筑队多数属松散型施工队伍,虽有组织,但不常年经营,多为季节性承包民房或村庄公共建筑。
1980年以前,县建筑公司统一包揽任务,统一施工,统一核算,统一验收。职工实行工资制,考勤记工;乡镇建筑队亦实行“四统一”管理办法,因工人多属从农村抽调,故职工分配按工分加补贴的办法;村建筑队由集体统一抽调人员,实行劳动工分制,年终参加集体分配。1980年以后,各企业推行以工程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自负盈亏。县建筑公司实行栋号包干,由建筑队、安装队施工。公司负责检查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的使用。乡镇建筑队实行大包干,技术、财务、质量、安全统一管理。各施工队自行承包的工程,按人工工资的30%提取管理费。
第二节 建筑管理
建国前,本县土地多为私有,建筑无审批程序。建国后,城乡建筑纳入规划,审批程序视工程建筑面积而定。一般先由民政局审批征用土地,由建委规划定点、审核设计图纸和发放建筑执照。在县城规划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工程,必须有计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设计图纸,写出开工报告,经建委批准后方可施工。
县建筑公司属县办集体企业。乡镇建筑队属乡镇企业。村建筑队多数属松散型施工队伍,虽有组织,但不常年经营,多为季节性承包民房或村庄公共建筑。
1980年以前,县建筑公司统一包揽任务,统一施工,统一核算,统一验收。职工实行工资制,考勤记工;乡镇建筑队亦实行“四统一”管理办法,因工人多属从农村抽调,故职工分配按工分加补贴的办法;村建筑队由集体统一抽调人员,实行劳动工分制,年终参加集体分配。1980年以后,各企业推行以工程承包为主的经济责任制,自负盈亏。县建筑公司实行栋号包干,由建筑队、安装队施工。公司负责检查质量、安全、进度和资金的使用。乡镇建筑队实行大包干,技术、财务、质量、安全统一管理。各施工队自行承包的工程,按人工工资的30%提取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