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村镇建房无统一规划,地主士绅多选择地高近水,土质肥沃的地方建造房屋;建造形式以“四合院”为主,房舍多为青石瓦房;贫苦农民则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择地建房,多数是干砌石墙,草木房顶,居住拥挤,甚至三代人挤住一室。
建国后,随着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镇房屋建设亦有发展,广大农民居住条件大有改善。1985年,全县村镇住房总面积10990700平方米。其中楼房8000平方米,瓦房3309800平方米,其它形式房屋7672900平方米。一般宅院有正屋(堂屋)3~5间,部分配有厨房或储藏室,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结构主要分4类:一是砖瓦结构,二层楼房;二是砖石墙平板瓦房;三是砖石墙“四不露毛”草房,房顶、两山和前后檐或平瓦或石板,中间是山草或麦秸或稻草;四是砖石结构平顶房,房屋建造比较宽大敞亮,多为3.3m×6m,对门对窗。
60年代,多为土石墙草房;70年代,大多为青石(砖)小瓦房;80年代,开始建造小楼房。
第二节 村镇房屋建设
建国前,村镇建房无统一规划,地主士绅多选择地高近水,土质肥沃的地方建造房屋;建造形式以“四合院”为主,房舍多为青石瓦房;贫苦农民则在自己有限的土地上择地建房,多数是干砌石墙,草木房顶,居住拥挤,甚至三代人挤住一室。
建国后,随着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村镇房屋建设亦有发展,广大农民居住条件大有改善。1985年,全县村镇住房总面积10990700平方米。其中楼房8000平方米,瓦房3309800平方米,其它形式房屋7672900平方米。一般宅院有正屋(堂屋)3~5间,部分配有厨房或储藏室,人均居住面积15平方米。结构主要分4类:一是砖瓦结构,二层楼房;二是砖石墙平板瓦房;三是砖石墙“四不露毛”草房,房顶、两山和前后檐或平瓦或石板,中间是山草或麦秸或稻草;四是砖石结构平顶房,房屋建造比较宽大敞亮,多为3.3m×6m,对门对窗。
60年代,多为土石墙草房;70年代,大多为青石(砖)小瓦房;80年代,开始建造小楼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