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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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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费县未设园林绿化机构,都是群众自发植树,城镇街道两旁树木稀疏。战争年代,仅有的树木破坏殆尽。
建国后,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园林绿化。50年代,城镇街道两旁、房前院后,开始有计划植树,城区绿化初见成效。“文化大革命”期间,园林绿化工作一度中断。70年代后期,群众性绿化活动再度兴起,植树育花,蔚成风气。市政工程队新辟苗圃3868.6平方米,培育国槐、冬青、法桐、棕榈等树苗6400株。费城共有行道树3800棵,和平街中心设置绿化带700多米。至1985年费城植树种草莳花面积已达446890平方米,覆盖率为19%。其中公共场所273470平方米,庭院146740平方米,道旁地26680平方米,人均面积18.6平方米。植树8.4万株,人均3株。栽植花卉、灌木和常青苗条13万株。另外还有各种花池、花坛、花带等建筑小品176个。临沂师专、县教育局、运输公司、林业局、纺织机械厂、县招待所等单位的庭院绿化、美化都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