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3月,费县成立了“鲁中南费县生产推进社”,以经营制做军鞋的物资为主,兼营食盐。7月,又经营食油、火柴、布匹等商品,同时代政府征购棉花,收购金银花、羊毛等。
1949年11月,“鲁中南费县生产推进社”改称“费县供销合作总社”。
1950年,建立第一批村供销合作社。同年11月,“费县供销合作总社”改称“费县合作社联合社”。至1952年,全县联村社共有25处,机关销费社1处,43个门市部,入股41917股,共有股金95904万元(旧人民币)。
1954年11月,将联村社改为“区供销合作社”,至12月底,全县有区供销社15处,消费社1处,门市部95处,股份增至54785股,股金139981万元(旧人民币)。
1958年7月1日,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店合并,变为国营商业。1961年9月1日恢复“费县供销合作社”。1971年3月,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再次合并。1975年9月又恢复供销合作社。
至1985年,全县共有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1150个,其中供销合作社331个,从业人员2236人,其它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819个,从业人员5155人。
第二节 集体商业
1949年3月,费县成立了“鲁中南费县生产推进社”,以经营制做军鞋的物资为主,兼营食盐。7月,又经营食油、火柴、布匹等商品,同时代政府征购棉花,收购金银花、羊毛等。
1949年11月,“鲁中南费县生产推进社”改称“费县供销合作总社”。
1950年,建立第一批村供销合作社。同年11月,“费县供销合作总社”改称“费县合作社联合社”。至1952年,全县联村社共有25处,机关销费社1处,43个门市部,入股41917股,共有股金95904万元(旧人民币)。
1954年11月,将联村社改为“区供销合作社”,至12月底,全县有区供销社15处,消费社1处,门市部95处,股份增至54785股,股金139981万元(旧人民币)。
1958年7月1日,供销合作社与国营商店合并,变为国营商业。1961年9月1日恢复“费县供销合作社”。1971年3月,供销社与国营商业再次合并。1975年9月又恢复供销合作社。
至1985年,全县共有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1150个,其中供销合作社331个,从业人员2236人,其它集体所有制商业单位819个,从业人员51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