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抗旱防汛

档案浏览器

费县自然灾害频繁,据历史资料不完全记载:自1524年(明嘉靖三年)至1943年的420年间,共发生毁灭性水灾67次,旱灾71次。水灾平均6.27年一次,旱灾平均5.92年一次。普通灾害年年有,有时水旱灾害一年同时发生,有时一种灾害几年连续出现。常因久旱无雨形成沟河枯竭,地下水位下降,粮食歉收,百姓流徙,饥者盈路;每遇特大洪涝,遍地皆水,田禾冲淹殆尽,损失不亚于旱灾。
建国以后到1985年,共发生旱涝灾害27次,其中涝灾10次、灾旱7次、旱涝并灾10次;全县范围内较严重的涝灾平均5.3年机遇一次、旱灾平均7.4年机遇一次。一年内旱涝并灾发生较严重的平均9.3年机遇一次。
由于地形和气候的影响,全县水旱灾害有季节性,基本规律是春旱、夏涝、秋又旱。一般春季“十年九旱”;夏多洪涝,干旱亦屡有发生,俗谓“五天一小旱,十天一大旱”;秋旱最甚,有“秋旱如刀刮”之说。
建国前,费县抗旱防汛有名无实。旱情较轻时,水源较足的村庄,尚能利用桔槔、戽斗、辘轳等工具提水灌溉农田。如久旱不雨,水源枯竭,农民只能求神祈雨坐待大自然恩赐。遇到阴雨连绵,往往山洪暴发,淹没粮田,冲毁村庐,造成重大损失。
建国后,党和政府重视抗旱防汛工作。每年春、夏之际,县成立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县直机关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全县的抗旱防汛工作。汛期,防汛办公室有专人日夜值班,做好上报下达,及时通报雨情水情。各乡镇也相应建立抗旱防汛指挥机构,办公室一般设在乡镇政府。大、中型水库除许家崖、马庄、上冶3水库,由县人民政府组成防汛指挥部外,其他均在工程单位设立办公室。1976年以来,实行领导干部包库、包工程的岗位责任制,一旦出现灾情,县委书记、县长及各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分赴各自承包的工程岗位,亲自指挥,分兵把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