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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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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山东省政府建设厅制定了《山东省建设厅开发沂蒙山区纲要》,内列费县邢家村筑水库1座,库容3亿立方米,干支渠配套,可灌溉农田50万亩,后因国民党反动派发动全面内战而未能实施。
1949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刚刚成立,华东行政区召开的农业会议便决定“在鲁中南办理水土保持工作”。山东省人民政府组织省实业厅、省林业实验所干部、专家,对沂、沭河上游进行勘测,制定了《费县水土保持计划》,为后来的费县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比较可靠的依据。
1952年11月,临沂专区水利指挥部制定的1953年全区水土保持设计书中,要求费县等4县建缓水坝720座。费县根据自己的条件,因地制宜地执行了设计书中提出的要求。
1957年,县委水利委员会起草了《关于实施1958~1962年水土保持流域规划意见》,提出了浚河、祊河、温凉河、涑河4处干河流域治理规划。规划要求总治理面积为202.5万亩,需修建的水利工程有:塘坝4567座,水库883座,蓄水池1636个,土石井5332眼,旱井308万眼,引河162处,开挖山泉34处。完成上述工程,可控制洪水径流4.3亿立方米,水土流失可基本上得到控制,全县70%的耕地可基本实现水利化。
1965年,费县人民委员会又提出“以治山治水为中心,实现50万亩水浇田,40万亩稳产高产田,20万亩造林地”的“三、五”(1966~1970年)规划。规划措施是:以建立稳产高产田为中心,山水林田道综合治理。原则是:以水为纲,水土工程并举;“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并举;水利工程大中小并举;自流灌溉和提水灌溉并举。实施规划的区域划分是:北部蒙山前以上冶、薛庄、方城为重点,兼顾汪沟、石桥,主要搞水利工程配套,封山造林,改造涝洼,全面进行水土保持工作;中部以岚兖公路两侧的探沂、城关、垛庄3个区8个公社的87个大队为中心,主要工程是治理4条河流域;南部以临滕公路沿线的马庄、新庄、梁邱3个区为中心,以马庄、梁邱为重点,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为落实这个规划,县成立了农田水利建设指挥部,从有关单位抽调40人组成3个规划队。帮助有关区、社制定具体措施。“文化大革命”期间,费县人民在极端困难的条件下,坚持实施这个规划,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1977年,县委、县革委制定了大搞以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规划。较大工程主要集中在城关、探沂、石桥、汪沟、方城、胡阳、垛庄7个公社,规划治理11道岭、14片洼地(湖),配套一个灌区;建扬水站10座,水电站1处,改河2处,打井175眼。
1978年,县委组建规划办公室,在1977年整地改土的基础上,以改土治水为主攻方向,以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为目标,制定新的规划。规划把全县分为5个战区,即卧虎山、肖山、义山三山和朱田、竹园两公社。施工中,以公社、管理区为主,要求社社有战场、管理区有阵地、生产大队有工程。
1983年,县委、县政府组织农、林、水等9个部门的科技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170人,对全县农业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编写了《费县综合农业区划报告》,为本县的农业开发提供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