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山丘占全县总面积的76%,并且土类较多,水源丰富,为发展林业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建国前,旧政府不关心林业生产,无专门林业机构,虽有几处官办林场和私营林场,但总面积不足万亩。广大群众利用房前屋后栽植树木,为数甚微,1949年全县林木覆盖率仅为1.2%。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林业生产,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1950年县设林业所,1952年改为林业科,1956年改称林业局,后与农业、水利几经分合,1971年春复设林业局至今。建国36年来,由于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和林业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全县已基本形成“砂石山松、青石山柏、滩地栽杨柳、四旁乡土树、山脚建果园”的种植习惯,并开始向丰产林、密植园方向发展。
本县林业资源丰富,除华北系树木成分外,还引进了南北方和外国树种,截至1985年,全县共有328个地方树种(含变种),分隶于61科、122属,其中乔木167种,小乔木77种,灌木72种,藤木12种。从国内外引进属于19个科的65个树种。已初步形成了3大林区,北部蒙山松类林区;南部侧柏、刺槐林区;四条河流(祊河、浚河、温河、涑河)沿岸杨柳林区。山楂、板栗遍及全境,南部山沟里的金楸、银楸是木材中的上品。许家崖、朱田等乡的黄梨多达10几个品种,有“老梨乡”之誉;马庄、芍药山等乡镇的柿饼销往全国;唐代古槐、宋代银杏等珍稀树种,县内多处可见。
1985年末,全县实有林地面积631211亩,林木覆盖率为22.1%;林业总产值1915.8万元,比1949年增长186.8倍;果品总产量达到1519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5.2倍。
第十三编 林业
费县山丘占全县总面积的76%,并且土类较多,水源丰富,为发展林业提供了良好的自然条件。
建国前,旧政府不关心林业生产,无专门林业机构,虽有几处官办林场和私营林场,但总面积不足万亩。广大群众利用房前屋后栽植树木,为数甚微,1949年全县林木覆盖率仅为1.2%。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林业生产,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领导。1950年县设林业所,1952年改为林业科,1956年改称林业局,后与农业、水利几经分合,1971年春复设林业局至今。建国36年来,由于坚持“适地适树”的原则和林业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全县已基本形成“砂石山松、青石山柏、滩地栽杨柳、四旁乡土树、山脚建果园”的种植习惯,并开始向丰产林、密植园方向发展。
本县林业资源丰富,除华北系树木成分外,还引进了南北方和外国树种,截至1985年,全县共有328个地方树种(含变种),分隶于61科、122属,其中乔木167种,小乔木77种,灌木72种,藤木12种。从国内外引进属于19个科的65个树种。已初步形成了3大林区,北部蒙山松类林区;南部侧柏、刺槐林区;四条河流(祊河、浚河、温河、涑河)沿岸杨柳林区。山楂、板栗遍及全境,南部山沟里的金楸、银楸是木材中的上品。许家崖、朱田等乡的黄梨多达10几个品种,有“老梨乡”之誉;马庄、芍药山等乡镇的柿饼销往全国;唐代古槐、宋代银杏等珍稀树种,县内多处可见。
1985年末,全县实有林地面积631211亩,林木覆盖率为22.1%;林业总产值1915.8万元,比1949年增长186.8倍;果品总产量达到1519万公斤,比1949年增长5.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