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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种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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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作制度 本县农作物耕作制度,多是一年一作或二年三作,少数一年二作,极少一年多作。1936年和1949年,一年一作面积分别占总播种面积的43.4%和42.7%,二年三作面积分别占50.5%和45.1%,一年二作面积分别占5.2%和10.3%,一年多作面积分别占0.9%和1.9%。复种指数1936年为132.25%,1949年为136.65%。一年一作多为地瓜、花生、棉花;二年三作为小麦——大豆——高粱(谷子)或小麦——地瓜——花生(其它杂粮)轮作;一年二作为小麦——大豆或小麦——玉米;一年多作为蔬菜。
建国后,随着生产条件的改变,种植制度也相应发生变化。1956年,一年二作面积增加到21.1万亩,占14.4%,比1949年增加4.1%;二年三作面积比1949年减少3.7%;一年一作面积与1949年相平。1958年实行“稻改”后,一年二作面积迅速扩大:到1965年扩大到24.4万亩,占16.2%,复种指数提高到139.9%。1975年,一年二作面积扩大到27.6万亩,占19.2%,复种指数为143.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复种面积进一步扩大:1985年,一年二作面积38.86万亩,占25.4%,一年一作和二年三作面积分别比1975年减少3%和3.3%;复种指数为159.5%,分别比1949年和1975年提高22.85%和16.2%。
间作套种 本县历史上有间作的优良传统,建国前,主要有高粱间作大豆,在高粱播种后,每隔两耩间种一行大豆,群众称“带豆”,其它间作不多。
建国后,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号召改革耕作制度,提倡间作套种。50年代,农民群众保留“带豆”传统间作方式,并发展地瓜间作高粱或玉米,玉米间作大豆或高粱,玉米间作地豆,小麦豌豆混作(“风搅雪”)。1955年,全县间作面积164296亩,占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1%。玉米间作大豆,有“二二”间作(玉米、大豆各二行)和“四二”间作(四行大豆、二行玉米)。
60年代,提倡间作多样化,重点发展玉米、大豆“二二”间作、“四二”间作、“四四”间作,谷子间作大豆,地瓜间作玉米、高粱、大豆,绿豆、芝麻混作,小麦间作油菜,小麦套种玉米、棉花、花生、苕子(绿肥)。
70年代,间作面积进一步扩大,重点提倡麦田套种玉米,使玉米收获期提前半月,保证了下季小麦适时播种;地瓜沟套种小麦(大沟麦)。1978年,全县各种间作90多万亩,占总播面积60%,增产1850多万公斤。70年代后期,汪沟、方城部分村庄实行花生间作西瓜,经济效益提高三分之一以上。
合理密植 建国前,群众在生产实践中,总结了不少合理密植增产经验,并概括成农谚,如“庄稼缺了苗,种一碗收一瓢”、“稀麦稠豆拢死人”等,但缺乏科学指导,作物稀植较普遍,土地面积利用率小,影响产量。
建国后,作物合理密植,提高单产,增加总产,成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县主要作物密植因土地类型、土地肥力和品种不同,采取不同的密植方法和种植密度。小麦密植方法,50年代改两腿耩为三腿耩、八寸耩为六寸耩,采用密植耧、套耩、机播、大耩铧、犁穿、靠耩等,缩小行距,增加播种行数。60年代从肥城县聘请农民技术员指导推广大宽幅、小宽幅播种方法,加宽播幅;70年代,重点提倡机播,80年代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较普遍使用耩播,根据土质、品种、播种时间合理下种,适当密植,用种量每亩7~10公斤。玉米主要按不同品种确定棵数:50年代,金皇后玉米每亩2000~2200棵,大粒红每亩2400~2600棵,小粒红每亩2600棵以上,今普遍使用杂交种,多实行大小行种植,部分等行种植,开沟点播,亩用种2~3公斤,每亩3000至4000棵。高粱密度,建国前每亩仅种植2000多棵,今每亩3000~3500棵。地瓜种植密度,建国前大沟单行稀植,每亩不足2000棵;50年代提倡密植,沟距由1米缩为0.8米,缩小株距,每亩栽植2000~2200棵;60年代,部分改小沟单行为大沟双行种植,每亩增至2500~2800棵;今仍多为单行种植,株距普遍缩小,每亩2000~2500棵。棉花,建国前每亩3000棵左右,建国后,推广大小行密植增产经验,按土地类型、肥力不同,一般每亩植3500~4000棵,山岭地5000~6000棵,棉花密植,增产明显。花生,建国前宽行稀植,每亩2500~3000墩,亩用种5~8公斤;建国后提倡密植,50年代每亩3500墩、4000墩、5000墩不等,亩用种7~15公斤;今普遍实行密植,每亩6000~8000墩,亩用种10~1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