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章 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 资料库:费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费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article/18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8/section/1/article/18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8月,成立费县复员委员会,1952年1月改为费县转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复员、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主要是对复员、退伍军人进行思想教育,安置就业,解决土地、粮食、农具、房屋等困难。1959年1月1日撤销转业建设委员会,安置工作由民政局和兵役局(后为武装部)负责。1978年3月5日成立费县复员、退伍军人安置领导小组,1982年民政局设安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