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建乡时设乡调解委员会,1956年、1958年进行过两次整顿,1963~1966年,全县基层调解组织稳定在603~800个之间,调解人员稳定在4100~4500人之间,每年调处各类纠纷在9300~15000件之间。“文化大革命”初期,调解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73年又重建各级调解组织。1978年全县18处公社有15处配备司法助理员,建调解委员会1089个,调处各类纠纷1.5万多件。
1980年10月费县司法局接管了调解工作,并对调解组织进行整顿、充实,全县1047个村都建立了调解组织,现有调解人员5813人,已调处各类纠纷29923起,调处率为94.3%。
第四节 调解
1951年建乡时设乡调解委员会,1956年、1958年进行过两次整顿,1963~1966年,全县基层调解组织稳定在603~800个之间,调解人员稳定在4100~4500人之间,每年调处各类纠纷在9300~15000件之间。“文化大革命”初期,调解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73年又重建各级调解组织。1978年全县18处公社有15处配备司法助理员,建调解委员会1089个,调处各类纠纷1.5万多件。
1980年10月费县司法局接管了调解工作,并对调解组织进行整顿、充实,全县1047个村都建立了调解组织,现有调解人员5813人,已调处各类纠纷29923起,调处率为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