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根据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同业公会组织法》,费县成立了酒业公会,主要管理酒类、烟草类,代催债务和税款,代官府处理酒烟商务。酒业公会设会长和副会长,主持事务,另有雇员2人。会长为孙自宜。该会于1937年解散。
1933年,根据国民党政府颁布的《同业公会组织法》,费县成立了酒业公会,主要管理酒类、烟草类,代催债务和税款,代官府处理酒烟商务。酒业公会设会长和副会长,主持事务,另有雇员2人。会长为孙自宜。该会于1937年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