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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供电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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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 1952年,县委购置手摇发电机,供15瓦扩音机用电。1958年春,县农机社自制成28瓦发电机1台,用于本厂及县医院照明。是年,筹建县发电厂,厂址初设于县招持所。以汽车发动机为动力,带动40千瓦发电机1台。1959年9月24日,正式发电,发电能力30千瓦,供县城主要机关照明。1960年电厂改为柴油机组发电,厂址迁现电力公司所在地。1970年秋,新泰东石井至大三阳35千伏输变电工程竣工。1971年10月17日18时,鲁中电网开始供电,县电厂柴油发电停止。
照明 1960年,城区开始在板桥南路邮电局到板桥一段安装路灯,由于设备功能差和管理不善,路灯时亮时灭。1970年后,城区开始按城市照明要求安装路灯。先后在板桥南路、汉阙路、兴水街、莲花山路安装了路灯。1985年,城区路灯发展到72盏,并都换上造型美观的琵琶灯。照明线路达6.5公里,电线杆99棵。1988年4月,投资26万元改造了浚河路照明设施,拆除了旧的铁塔,换上了钢筋砼电线杆,线路长度为318米,并更新了路灯。到1988年底,城区部分照明路灯更换为高压钠灯,共有路灯280盏,照明线杆307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