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境内教育经费来源有:学田收入、各界捐集、国家补助及义集收入等款。
民国前期,公立学校的教员薪金由政府支给,学校设施,主要靠地方自筹及个人捐集。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教育经费由县抗日民主政府文教科统一掌握。教员薪粮从学校驻村附加粮中转拨,办公用品由各区各校发放实物(笔、墨、纸、煤油、火柴等),校舍、设备由各校驻村筹划。各校均搞一些生产自救,解决部分费用。1946年,为适应战争需要,境内小学除完小外全部改为庄户学,办学经费全部由驻村自筹。1948年,教育经费复用抗日战争时期的办法。1949年,平邑县小学教育经费为19.78万公斤秋粮,社会教育经费为1.85万公斤秋粮。白彦县小学教育经费为20万斤秋粮,社会教育经费为1.68万公斤秋粮。
建国后,实行“两条腿走路”(国家和群众办学同时并举)的方针,多渠道解决办学经费。本县解决教育经费的办法,除财政拨款外,尚有征收学杂费、集资捐献、勤工俭学等项。
国家拨款主要用于公办学校,部分资助民办学校。1950-1953年,实行中央统一财政,三级管理体制。1954-1979年,实行“条块结合”,省下达教育经费预算指标,县核定执行。1980年后,财政体制改革,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办法拨款。勤工俭学收入主要用于扩大生产,改善办学条件,办公费用或师生福利等。学杂费收入主要用于教学办公及学校卫生医疗等。
平邑县部分年份国拨教育经费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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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财政 │5年 │备注 │
│ │拨款数│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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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66663 │ │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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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272450│308% │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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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72.54 │166% │新币新币元=旧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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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4年│85.4 │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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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96.3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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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202.7 │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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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354.3 │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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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497 │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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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914.6 │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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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部分年份学费征收统计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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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1958 │1965 │1972 │1977 │1984 │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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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88330 │121000│19000 │63000 │209000│5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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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部分年份勤工俭学收入统计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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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1958│1961 │1965 │1972 │1978 │1981 │1984 │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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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8735│10033 │30000 │50000 │211000│487000│240900│4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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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素有捐资兴学之传统。早在清末,即有黄兴顺献宅,十三社集资兴办平邑镇校士分馆之举,继米玉珍开办私立学堂受到县署的嘉奖。后,1924年,甘学伦向地方小学捐银(银洋)750元,山东省奖给一级褒章。1935年,铜石村徐琢光献宅1处办小学,山东省教育厅厅长何思源题赠“热心教育”木匾。1949年,米民向平邑完小献出住宅1位,瓦房7间,校址1处(约10亩),财物一宗。1980年后,贾庄李继善、南诸冯王幸年、蔡庄许少可等,分别向家乡学校捐献现金。此外,广大群众及各单位对集资办学,亦积极参加。建国初,小学校舍修缮、桌凳设备等项,多靠群众献工献料解决。由于受经济发展的制约,一直提倡因陋就简、勤俭办教育。1966-1976年,学校设施遭受破坏。尤其农村中小学,校舍、桌凳及其他设备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黑屋子、坯台子、泥孩子”现象普遍存在。1976-1985年,全县社队群众集资累计1594万元,全部投入学校建设,使全县中小学校舍、设备达到了“六配套”(教室、院墙、大门、桌凳、操场、厕所)标准。此后各乡(镇)先后集资兴建高标准的乡(镇)中学,中心小学。其中,城关镇一次集资逾百万元,兴建平邑镇第二中学,购地70亩,建教学大楼及教师宿舍。平邑县实验中学及平邑县职业教育中心的兴建,其资金大部分来自单位及个人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