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时期的民兵训练主要采取分批培训骨干的方法,内容为“战斗、勤务、射击、投弹、伏击、偷袭、埋设地雷”等,利用早晚时间,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1943年秋,全县民兵在共产党主力部队指导下,进行军事大整训,提高了军事技术、战术和独立作战能力。解放战争时期,民兵的训练多以县举办民兵轮训队和以乡村为单位集中训练,积极开展训练竞赛活动,军事素质得以提高。
建国后,由原来的单一步兵训练发展到有通讯兵、炮兵、侦察兵以及“四0”火箭筒、高射机枪等各种专业技术兵的综合性训练。
1951年至1958年后,县武装部建立健全了民兵训练制度,县负责每年分期分批轮训骨干、各公社负责训练基干民兵。1960年,县分3批集中培训连、营、团干部1600人。民兵的军事训练多利用农闲季节、生产空隙和业余时间进行。训练内容农村以射击投弹和利用地形地物为主;城市、工厂、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则以技术兵训练和三防训练为主;对普通民兵则侧重进行一些军事常识教育,训练方法以小型、就地、分散训练为主。
1964年全县民兵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民兵代表杨安太、槐成忠、赵京殿、骆士梅(女)代表临沂地区参加了山东省及济南军区组织的全省民兵大比武。
1969年对新组织的野战独立团民兵,集中训练了30天,同时还训练民兵近万人次。
1981-1984年,共训练基干民兵12059人。1983年,地方区35名民兵,参加临沂军分区组织的年度民兵军事训练验收考核,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专业技术分队经省军区、临沂军分区考核,“八二”无后座力炮、迫击炮荣获全分区第一名,通讯分队参加考核的15名报务员,荣获特别奖3人,全优奖6人。
武器装备与管理 境内民兵组织初创时期,武器装备非常低劣,主要是土枪、土炮、大刀、长矛等。后随着民兵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武装斗争的广泛深入,武器装备逐步适应于战斗需要。到1949年底,全县民兵组织共有各种武器装备2568件。其中:六五式步枪298枝,七九步枪2179只,其他枪支92件。另有土炮194门,土枪3672枝,刺刀长矛、缴获日本战刀等2770件。
新中国建立后,民兵组织日趋正规,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到1960年底,除对旧杂式武器装备有计划地进行报废外,计有武器装备2690件,其中新增加捷克式轻机枪4挺,步骑枪1318支。
1970年后,更新补充了半自动和自动武器,装备了光学、通讯等先进器材和大口径炮。到1983年底,全县民兵组织已装备各种比较现代化步兵轻武器上千件。
建国前,民兵武器装备管理主要由军事部门登记造册,后以村为单位由民兵个人保管。建国后,民兵武器在管理形式上逐步实行由分散个人管理为单位集中管理。1971年,推广仲村公社民兵武器由连队集中保管的经验。1972年又推广东阳公社在武器管理工作中,建立一橱(枪橱)、两箱(子弹箱、工具箱)、三表(持枪民兵、武器检修、领取物资登记表)、四制度(武器擦试、检查、使用、兵器学习制度)的做法,推动了全县武器管理工作。10月22日,山东省军区在本县召开了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了平邑县的经验。1974年先后建立了县、社、队民兵武器装备三级维修网点,有维修人员396人,修复各种武器装备6370件。同时又广泛开展了“四无”(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活动,全县民兵武器完好率由30%提高到70%。
1977年10月,动工修建县民兵装备仓库。库房使用后,各项制度健全落实,附属设施配套齐全,达到“十防”要求。1981-1986年先后4次被省军区、军分区评为先进单位。
自1982年起,民兵武器装备由民兵集中保管改为乡(镇)武装部集中统一保管。1985年底又改由县人民武装部集中统一保管。
第二节 训练与装备
军事训练 抗日战争时期的民兵训练主要采取分批培训骨干的方法,内容为“战斗、勤务、射击、投弹、伏击、偷袭、埋设地雷”等,利用早晚时间,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1943年秋,全县民兵在共产党主力部队指导下,进行军事大整训,提高了军事技术、战术和独立作战能力。解放战争时期,民兵的训练多以县举办民兵轮训队和以乡村为单位集中训练,积极开展训练竞赛活动,军事素质得以提高。
建国后,由原来的单一步兵训练发展到有通讯兵、炮兵、侦察兵以及“四0”火箭筒、高射机枪等各种专业技术兵的综合性训练。
1951年至1958年后,县武装部建立健全了民兵训练制度,县负责每年分期分批轮训骨干、各公社负责训练基干民兵。1960年,县分3批集中培训连、营、团干部1600人。民兵的军事训练多利用农闲季节、生产空隙和业余时间进行。训练内容农村以射击投弹和利用地形地物为主;城市、工厂、学校、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则以技术兵训练和三防训练为主;对普通民兵则侧重进行一些军事常识教育,训练方法以小型、就地、分散训练为主。
1964年全县民兵开展大比武、大练兵活动。民兵代表杨安太、槐成忠、赵京殿、骆士梅(女)代表临沂地区参加了山东省及济南军区组织的全省民兵大比武。
1969年对新组织的野战独立团民兵,集中训练了30天,同时还训练民兵近万人次。
1981-1984年,共训练基干民兵12059人。1983年,地方区35名民兵,参加临沂军分区组织的年度民兵军事训练验收考核,取得了第三名的好成绩。专业技术分队经省军区、临沂军分区考核,“八二”无后座力炮、迫击炮荣获全分区第一名,通讯分队参加考核的15名报务员,荣获特别奖3人,全优奖6人。
武器装备与管理 境内民兵组织初创时期,武器装备非常低劣,主要是土枪、土炮、大刀、长矛等。后随着民兵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武装斗争的广泛深入,武器装备逐步适应于战斗需要。到1949年底,全县民兵组织共有各种武器装备2568件。其中:六五式步枪298枝,七九步枪2179只,其他枪支92件。另有土炮194门,土枪3672枝,刺刀长矛、缴获日本战刀等2770件。
新中国建立后,民兵组织日趋正规,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到1960年底,除对旧杂式武器装备有计划地进行报废外,计有武器装备2690件,其中新增加捷克式轻机枪4挺,步骑枪1318支。
1970年后,更新补充了半自动和自动武器,装备了光学、通讯等先进器材和大口径炮。到1983年底,全县民兵组织已装备各种比较现代化步兵轻武器上千件。
建国前,民兵武器装备管理主要由军事部门登记造册,后以村为单位由民兵个人保管。建国后,民兵武器在管理形式上逐步实行由分散个人管理为单位集中管理。1971年,推广仲村公社民兵武器由连队集中保管的经验。1972年又推广东阳公社在武器管理工作中,建立一橱(枪橱)、两箱(子弹箱、工具箱)、三表(持枪民兵、武器检修、领取物资登记表)、四制度(武器擦试、检查、使用、兵器学习制度)的做法,推动了全县武器管理工作。10月22日,山东省军区在本县召开了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现场会,在全省推广了平邑县的经验。1974年先后建立了县、社、队民兵武器装备三级维修网点,有维修人员396人,修复各种武器装备6370件。同时又广泛开展了“四无”(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变质)、“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活动,全县民兵武器完好率由30%提高到70%。
1977年10月,动工修建县民兵装备仓库。库房使用后,各项制度健全落实,附属设施配套齐全,达到“十防”要求。1981-1986年先后4次被省军区、军分区评为先进单位。
自1982年起,民兵武器装备由民兵集中保管改为乡(镇)武装部集中统一保管。1985年底又改由县人民武装部集中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