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纪检察主要立案侦查贪污、渎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违法乱纪、投机倒把等案件。1980年,县检察院设立法纪检察股。先后在东阳、保太两个公社进行法制宣传和违法乱纪情况的调查摸底,发现违法乱纪案件1起,经立案侦查,对被告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不立案的6起轻微违法乱纪事件,配合有关部门查清后作了纠正。
1981-1986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把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作为整顿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立案查处法纪案件11起。其中对邮电系统职工私拆、丢失信件,兑付汇款手续不清等违法行为和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职权毁林、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等问题,作了认真查处,有的给予政纪处分。1987年,法纪检察工作列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了办案人员。是年,立案查处法纪案件20起,立案数是前6年立案总和的1.8倍。1988年立案查处15起,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
第二节 法纪检察
法纪检察主要立案侦查贪污、渎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违法乱纪、投机倒把等案件。1980年,县检察院设立法纪检察股。先后在东阳、保太两个公社进行法制宣传和违法乱纪情况的调查摸底,发现违法乱纪案件1起,经立案侦查,对被告人给予纪律处分。对于不立案的6起轻微违法乱纪事件,配合有关部门查清后作了纠正。
1981-1986年,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把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和基层干部违法犯罪案件,作为整顿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先后立案查处法纪案件11起。其中对邮电系统职工私拆、丢失信件,兑付汇款手续不清等违法行为和部分基层干部利用职权毁林、玩忽职守、非法拘禁等问题,作了认真查处,有的给予政纪处分。1987年,法纪检察工作列为检察工作的重点,加强领导,调整充实了办案人员。是年,立案查处法纪案件20起,立案数是前6年立案总和的1.8倍。1988年立案查处15起,帮助发案单位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